討論串[請益] 公民─使用牌照稅的課徵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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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GARGENGAR (GENGARABR)時間17年前 (2008/12/21 22: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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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稅課徵原則可分為「負擔能力(量能)原則」與「受益原則」。. 負擔能力原則:指在徵收時,考量個人負擔能力,而以個人的總所得、總消費或淨財富為衡量的標準。. 受益原則:強調人民由政府提供的服務所獲得的利益,應支付對等之代價。由於個別財產價值之高低,與財產所在之位置、區段及該地公共設施的程度有密切關
(還有159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rton (研究助理)時間17年前 (2008/12/21 21: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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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考上大學後,利用二個暑假期間打工,儲存一筆錢準備買部二手汽車代步。爸爸提醒. 他每年4月1日到4月30日是繳交使用牌照稅的時間。請問,使用牌照稅的課徵原則是:. (A)負擔能力原則 (B)受益原則. 課本給的答案是(B),但我的疑問是使用牌照稅不是依「車輛種類及汽缸總排氣量」. 來課稅嗎?怎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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