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上班兩個禮拜居然都是做白工~無法領薪????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學習放下...)時間18年前 (2006/08/25 10:3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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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ting (123)》之銘言: : 各位OL好!我有勞資上的糾紛~想請教一下~內容有點長~麻煩看完給我個意見 :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學生! : 之前找到電話行銷的工作!在國泰世華銀行! : 職務名稱是消費金融專員 : 由於我去過兩家分行應徵~第一家離我太遠~所以我沒有去報到 : 結果好不容易找到離我比較近的分行 : 上禮拜一開始也都去上課和上班了~! : 直到這個禮拜一才被主管通知人事上有問題!所以報到日期會延後! : 但卻沒有告知何時! : 直到今天有個新人走了!他跟我說我們的主管跟他說目前還沒有報到~ : 所以都沒有給薪............= ="" : 然後我主動去詢問主管~他才跟我說我也是如此! : 因為前一分行不肯寫轉讓書!所以我沒有辦法通過人事申請! : 必須要等到三個月後才可以重新申請! : 我便打電話去前一個分行問個清楚! : 為什麼不肯轉讓~~他最後才說 之前跟我去的分行有過人事上的糾紛 : 所以他堅持不簽轉讓書~~ : 而我就成為了他們鬥爭下的犧牲品~! : 做了兩個禮拜又要加班的白工 : 想請教各位 我該怎麼保障我的權益! : 難道就白白被坑嗎? 在主張妳的權益之前,有幾件事可能是必須先作的: 第一,先了解一下妳的工作計酬方式?計酬時點?應該是什麼時候發薪? 第二,當初有無簽約?簽約的時點? 簽約的條款中有無特別記載關於契約生效的時點? (例如本契約生效時點以本行完成某某程序後方起算之類的) 第三,從妳實質開始上班至今,由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 (比如說有沒有交給你什麼工作事項?或是工作規則? 或是上課的證件、是否已投保勞健保等等) 上述的準備工作目的是在於妳可以很篤定的跟第三人說: 「我從某年某月某日開始就已經在國泰世華工作了」。 基本上,只要妳實際上已完成簽約,也開始工作了,勞動契約就已經生效了, 雇主當然就有給付報酬的義務。至於報到程序完成與否只是銀行內部的作業流程, 這個流程因為分行間的作業而卡住,本來就與妳無關, 在法律上,無礙妳的薪資請求 (不過,這還必須確認妳的勞動契約內容有無與此相關的特別約定,這樣會比較順利)。 所以,如果妳可以確認勞動契約並沒有相關的特別約定,且實際上已有欠薪的情況, 因為銀行分行間的作業導致無法領薪,建議妳先走內部的申訴管道, 向總行的主管單位說明情況,請他們儘快處理; 如果還沒有用,就向台北市勞工局檢舉吧。 若還沒到發薪日,那日後要注意的是薪水的起算時點,有無把這兩個禮拜的算進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2.45

08/25 13:28, , 1F
嗯嗯 今天我就打電話去跟人事說了~希望會有結果!
08/25 13:28, 1F

08/25 13:29, , 2F
謝謝你!!本來是想說自認倒楣算了!但如果不處理!
08/25 13:29, 2F

08/25 13:30, , 3F
我想對我日後的工作也不好!該爭取的還是要努力爭取!
08/25 13:30, 3F
文章代碼(AID): #14xcAMC2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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