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轉貼自ELLE網站 工作大未來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一起跳舞一輩子 :))時間17年前 (2007/03/09 00:3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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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貼自 http://www.elle.com.tw/article_details.php?id=3617&ChannelName=career 人生中工作時數可能長達80000個小時,將工作轉化成生命的正面能量,對自己的生命才 算真正的公平。 天生我才必有用,這個從小耳熟能詳的作文題目,最近意外成為台灣最新的熱門話題。起 因來自一本日本最近出版的暢銷書「十三歲的Hello Work」(中文版「工作大未來—從十 三歲開始迎向世界」)。作者村上龍是在日本與村上春樹齊名的暢銷小說作家,這位一向 風格冷酷、文字精練,同時備受日本年輕族群喜愛的作家,這回撰寫的重點異常寫實的放 在工作上,小說家以小說以外的形式寫作已夠讓人意外,更重要的是這本書出版後還成為 日本教育類書籍有史以來排行榜前三名,跟他以前的小說成績不相上下,並且在日本社會 掀起熱烈的探討。 為什麼一本討論工作的書會受到如此多的關注?主要原因是這本書並不像大多數探討工作 的書一樣,專注於分析職場的成功之道、時間分配、人格特質、上進學習……,這本書主 要只是提出了一個觀念「世界上只分成兩種人,從事自己喜歡且適合自己工作並藉此生活 的人,以及不是那樣過活的人」,同時本書介紹了多達600種各式各樣的職業,堪稱是本 工作大百科。 這本書給所有終日奔忙於不喜歡的工作中的大多數人最大力的一記重擊就是,人生的選擇 不應該只有-好好讀書,進入大公司工作,勉強自己成為某種精英,符合社會對成功的期 望,才叫成功;人生真正的成功應該是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 傳統社會對“好工作”的標準逐漸崩解 身處於今日這個瞬息萬變的世界,傳統的社會標準以及工作模式早已不再適用,高學歷已 不再保證能找到好工作,高收入更不保證能帶給你由衷地快樂。過去不被認定為“好工作 ”的職業,例如美學型工作,髮型設計師、化妝師、時尚編輯……,都在現今的社會中不 知不覺躍升為顯學。許多關於職業與工作的想像,終於漸漸的不再受到限制,對工作的熱 情就像擁有了翅膀,讓許多人恣意的飛翔。就像村上龍說的,「考上好大學,就能進入大 公司或公家機關工作,從此過著安心穩定的生活」這樣的時代,已經結束了。 不符合社會期望卻更能擁抱工作與人生 最不符合社會期望的卻擁有最自我的成功人生最顯著的例子,是在全球舉足輕重甚至對20 世紀電腦科技產生無比影響力的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以及蘋果電腦創辦人史帝夫賈伯斯, 這兩個人都不約而同的大學沒畢業;都在上大學沒多久以後就覺得大學教育根本不是自己 想要跟需要的;都沒唸完大學就選擇透過思考與尋找,發現並開始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 所以比爾蓋茲創立了微軟,而史帝夫賈伯斯創辦了蘋果電腦!讓二十世紀的電腦科技,發 生了革命性的科技大躍進!賈伯斯跟他朋友在家中的車庫創立蘋果電腦時才20歲,他曾經 說過自己是個很幸運的人,但是他所謂的幸運並不是指他年紀輕輕就成功,而是他很早就 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如果比爾蓋茲跟賈伯斯沒有早早就發現自己的興趣與專長,沒有 當機立斷的放棄大學教育直接實踐夢想,我們也就沒有微軟系統可以工作,沒有IPOD可以 聽。 在時尚雜誌中常常幫名模及明星化妝的專業彩妝師游絲琪,也是個從事自己熱愛的工作的 幸運兒。她擁有兩個很會唸書的姐姐,只有她對唸書沒什麼興趣,原本在專科唸化工科系 的她,起初對畢業後的工作是完全沒有確切方向的,家裡也只要求她能夠畢業就好,至於 她的工作,父母親也都毫無頭緒。但是在經過反覆思索及尋找後,絲琪確切認定自己就是 喜歡與“美”有關的事情,就是想從事跟美容相關的工作,因此先是到處找美容沙龍去工 作,接著去找尋專業的化妝師學習化妝,還去考相關的證照,投資自己的學習,去做化妝 師的小助理……,不計辛苦與代價的專注投入這份她真心喜愛的工作,實力與天份漸漸為 她創造出更多更好的工作機會,從孫燕姿到孫芸芸,她順利的為許多名人、名模及明星化 妝,創造出不計其數美麗的作品,也為自己創造無可取代的工作成就感與樂趣。 知名的設計、美術工作者葉錦添也是一例。他從小就知道自己喜歡創作,想創作、學習。 當初來台灣的時候,也是懵懵懂懂的,只覺得台灣好像比較有創作的環境,因為喜歡創作 的工作,因為想創作,所以就帶了個鐵箱子到了台灣,沒想什麼,只是專注在工作領域裡 全心努力。慢慢的,驚人的藝術天份與創造力被許多人肯定,接到越來越多能發揮實力的 工作,從當代傳奇裡大氣的劇場設計,到港台無數知名導演的電影造型設計,今天的葉錦 添已經成為中、港、台三地,甚至世界聞名的服裝、造型、美術設計大師。 不喜歡的工作是在扼殺生命的能量 試著想像人生從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以後就要開始工作,如果工作到六十歲退休,就意味著 要工作三十八年,平均每周40小時以上(基本上一天8小時),而工作內容萬一是自己不喜 歡的,工作的目的就變成只為維繫生活,為了生存;那麼每天進行的這種殺時間的工作方 式,實際上只會耗損自我生命的能量,而且一點一點消磨掉對人生的熱情,根本無法體驗 一份真正喜愛的工作能帶給生命的正面影響,像是成就感以及完成工作時過程與結果的樂 趣。 成功的人往往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 從許多成功的人身上可以清楚發現,他們之所以成功的原因都在於從事自己熱愛的工作。 同時其中有不少人的成功並不在人生的計畫中;也就是說,他們在選擇工作時,往往只是 單純的想從事自己熱愛的工作,並沒有考慮到後續的成功,只是覺得很喜歡,所以非做不 可;因此在工作過程裡,他們已經獲得金錢也買不到的樂趣,成功,只是額外的獎賞。 只有熱情不夠,還要有堅強的實力! 常常聽到有人說:「我很喜歡時尚」、或「我對公關很有熱情」、「我很想從事行銷工作 」……,但是如果接著問說,那妳為這份工作做了什麼樣的努力與準備?很多人又會一時 語塞、支支吾吾的,說不出話來。很多時候想要從事一份喜歡的工作,同時又想得到真正 的成就,努力與天份同等重要,只有喜歡是不夠的。就像喜歡時尚,就表示要做很多功課 ,要常閱讀國內外的時尚雜誌,多看藝術品,培養絕佳品味。對公關有熱情,就要有本事 寫出精采的新聞稿,應付難纏又不講理的客戶,擁有絕佳的抗壓力,過人的EQ,還要有隨 時應變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想做行銷工作,需要很多基本的技能,對於數字的掌控能力, 對於社會趨勢的敏感度,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加上絲毫不能出錯的細節執行能力。想在一 份喜歡的工作上得到成功與樂趣,熱情,只是讓一個人投入工作的無限動力,堅強的實力 ,才是邁向成功另一個最大的基石。有句老套的話說得最好,「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是 成功絕對需要努力!因為成功會降臨在做好百分之百準備的人身上。」 我喜歡,所以我不累! 從事喜歡的工作,才會產生不怕累,不怕難的勇氣。就像村上龍自己的例子,他說每天常 常都要寫作超過12個小時,但是因為自己喜歡寫作,所以一點也不覺得累。像游絲琪常常 要幫廣告或是雜誌的拍攝進行化妝工作,不管是早上五、六點起床,還是拍照時間長達十 幾個小時,因為是自己熱愛的工作,即使是很累,看到美麗的成果時還是很開心,馬上忘 記疲勞。因此,即使是做一個家庭主婦,只要妳是真心喜歡照顧家人,喜歡烹調洗衣為全 家張羅,讓每個人溫暖,這對妳的生命及家人已經具有無可取代的重大價值,不需要其他 任何更偉大的意義。 在生命的轉彎處發現自我,永遠不嫌晚 「十三歲的Hello Work」書中同時提到,最理想自我興趣發掘期在13歲左右的青少年時期 ,但是實際上這本書在日本的讀者年齡卻十分廣泛;從青少年到上班族,有太多人都受到 這本書的影響,重新開始認真思考自己真正興趣之所在與想要的工作。也許對於許多已經 有工作或有資歷的人來說,如果重新開始從事自己真正有興趣的工作,要重新學習,重新 起步,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但是看看三十幾歲才進入廣告公司從基層做起的孫大偉,年 紀一大把還要當打雜的小人物;二十幾歲才正式開始學跳舞的林懷民,為了跟上從小學舞 的同學,忍耐身體疼痛加倍掂起腳尖練舞。他們都曾經徘徊在夢想的路口,猶豫著要不要 鼓起勇氣從頭開始,為了能做自己真正喜歡的工作,咬牙熬過最艱辛的起點,不計後果付 出汗水與努力,終於等到能用雙手真切觸摸到夢想的那一刻,那別人看來甜美的成功果實 ,當中苦甜參雜的人生況味,恐怕也只有他們能品嘗出箇中冷暖。 人生在世的每一天都是由生命中不同的片刻組合而成,而工作往往是生命這塊大拼圖中, 極大面積的一片。與其每天拖著心不甘情不願且靈魂不屬的身軀到辦公室去,乾耗8小時 處理毫無興趣的工作,何不以更深刻的省思,重新尋找自我真正的興趣與熱情之所在,並 以身體實踐之。如果工作對妳來說是混一天是一天,每月最開心的是發薪水的日子,那麼 這份工作也並不值得留戀。真正的工作應該誠如村上龍所說的,「從事一件真心喜歡的工 作,而且還能夠以此維生」。唯有如此,生命中為了工作付出的這80000個小時,才能真 正為妳創造出美好的生命價值。 字好像有點多齁 大家可以點ELLE的網頁來看 今天看到這篇文章 覺得特別有感覺 所以貼上來跟大家分享 :) 希望大家都當個喜歡自己工作的office lady -- 你好 這是我 http://www.wretch.cc/blog/jannef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1.227 ※ 編輯: zefy 來自: 218.166.241.227 (03/09 00:39)

03/09 01:30, , 1F
原PO是愛貓人~
03/09 01:30, 1F

03/09 09:39, , 2F
借轉 謝謝
03/09 09:39, 2F
文章代碼(AID): #15y3mFCG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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