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留還是不留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河馬兔~瘋遊戲)時間16年前 (2008/11/09 11:20), 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一家台北縣的社福團體做行政助理 薪水17300 工作內容是美工、部落格製作與管理、網管、電腦維修與使用技巧指導 和行政事務等... BOSS每次都說能者多勞... 公司設備 唉 爛 只有2台可以用的電腦 我為了工作還自己買NB和相機 員工福利...供午餐 非本地者可免費住宿於公司宿舍 ( 2人1間 浴室、洗衣機是共用 我討厭的就是沒有辦法男女分棟 隔壁的死胖男打呼聲超大 浴室的大片2手百葉窗也令人心驚 浴室外還有走道和一間廁所 不蹲下洗 真的會被看光光.. 還有潮濕也是一大問題 沒有除濕機 唉 衣服很難乾 ) 其他的就真的沒有了 沒年終 沒加班費 國定假日沒得放 BOSS無下班觀念 想到什麼就打電話來要我們馬上做 因為地點偏僻 沒車就只能請別人幫忙載進載出 所以下班無處可去 這就要我半條命了 這樣再做一年...我會死 好想走 可是媽一直要我留 (我每個月給9000家用 3000繳保險) 我想說退一步 我家就在台北市 每天通勤回各1.5小時也還好 比照業務的上班時間 一週6天 上午九點至下點4點半 這樣也不行...媽說會給別人帶來麻煩 BOSS也希望我留 但好的電腦設備遙遙無期 明年的工作量是今年的5倍 薪水一樣17300不變 我又考慮 最近景氣不好 一般人都不好找工作了 更何況是像我這樣的身心障礙者 唉 心裡好想走 可是現實如此 該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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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工作~找到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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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工作,找到在換,你現在的工作環境感覺不怎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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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台北市的工作啊,離家近住家裡應該不用花錢,很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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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有特別開立職缺給身心障礙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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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看你是怎樣的身心障礙者 如果不影響工作 還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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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到OK的 建議你反而可以多投100人以上的大公司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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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規定公司員工超過100人以上就要僱用一位身心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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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員工 不然要罰錢之類的 所以大公司還是會聘用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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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身心障礙者 給你參考囉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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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7-11做全職的薪水應該也差不多吧!而且比這工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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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工作再說~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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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5bSK-x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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