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離職手續
我的老闆以我為交接為由 不給辦離職 我已於1/5提出辭呈 預於1/31走 我一共有179小時的加班時數都未休 這個月我也排了假 但是都被以因為要離職所以不得休息 所以我告訴老闆 我從1/5就提了 我每天都在 你為什麼沒有排人跟我交接 老闆就說大家都為了過年在忙 我不能接受 我的另一個同事也是因為想走 老闆不放人
硬是離職後才又被凹回來交接 交接完才能辦離職 也就是說 離職2-3個月後才領到薪水 健保轉出單也才拿到 請問 板上有人可以給意見嗎 我想1/31就走 但是現在離職手續未辦 我下一個工作地點試用期三個月後就要年資加級了 我需要我的離職證明 不知這樣去勞工局申訴要用何種管道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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