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被火了...資遣與特休的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精神強化T_T)時間16年前 (2009/02/07 20:41),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6週五下班前被告知不用來了 做到2/13,薪水算到2/15 這份工作到今年2/23要滿1年又10個月 回家翻出勞保卡到職日居然是96/6/1(= =實際到職是96/4/23) 老闆完全沒提到資遣費 當下沒有頭緒沒跟老闆反應,只能一直拜託老闆不要開除我 當然掙扎無效,剛好也到下班時間,趕快走人 回家的路上真的好難過啊 Q_Q 爬文之後有些疑點,想請教板上姐妹們,先謝謝了 1.按勞基法雇主應於20天前預告,所以2月的薪水應算到2/26嗎? 2.還有7天特休,想在離職前休完,加上一周2天的謀職假。 算起來2/15後不用再進公司,最後一天2/26進公司跑流程。 需要獲得老闆准假嗎?或是我單方盡到告知義務即可?因擔心會被以曠職論開除。 3.資遣費的計算以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來算,各項津貼可列入,有包含三節獎金嗎? 公司是包在薪水袋一起發的,信封上有明細。 或是以勞保投保金額計算?這個少很多 4.何時跟老闆談比較好呢?週一就說 或是週五先拿到薪水(算到2/15的)再講。 會談要錄音時得先明講嗎?很擔心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小公司沒有制式的工作規章都是口頭講講,應徵時只說公司一切比照勞基法。 要是他扣我一個違反公司重大情節的帽子是否就GAME OVER了呢? 我想...一定會被講得很難聽 T_T 不擅於言詞,但是為了自己的權益只能堅強再堅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0.24 ※ 編輯: sarahG 來自: 61.230.90.24 (02/07 20:48)

02/07 21:01, , 1F
建議用手機直接錄音 老闆應該不會同意你錄音當證據
02/07 21:01, 1F

02/07 22:36, , 2F
手機有的錄音音質很差(我的就是) 也可以偷帶MP3吧
02/07 22:36, 2F

02/08 01:12, , 3F
老闆不會同意...我想也是。又怕不告知會被當作無效證據
02/08 01:12, 3F

02/08 01:14, , 4F
最好用mp3錄音,不然最後沒證劇給勞工局,你也會輸的!
02/08 01:14, 4F

02/08 01:17, , 5F
但是勞保那部份就有問題了耶!
02/08 01:17, 5F

02/08 01:23, , 6F
請問樓上說的是:投保日期與實際到職日不符合這一點嗎?
02/08 01:23, 6F

02/08 10:24, , 7F
是勞保投保金額來算喔~我也因此失業補助少了將近2K
02/08 10:24, 7F

02/11 11:15, , 8F
1+2.預告薪資跟謀職假只能擇一
02/11 11:15, 8F

02/11 11:16, , 9F
3.不包含。可查勞基法細則
02/11 11:16, 9F
文章代碼(AID): #19ZO6LAm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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