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我被轟出來了..抱怨+提問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黑色十一號)時間16年前 (2009/05/29 01:32), 編輯推噓7(9210)
留言2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事由撲朔迷離~大致上是老闆因為私人因素才炒我的... 當時的情況是他對著我大吼大叫 接著砸店要我馬上走 所以我的私人物品還留在店裡 會進去這家店 是因為我跟老闆算是朋友關係 後來他叫我去店裡工作 我去年九月開始在那邊工作 沒有勞健保 雖然他有幫其他人保,不過由於我每次都聽到他唉沒有錢繳勞健保 所以就一直自己掏錢保自己 接著是應該要本月五號領的薪水,他一直採薪水分期的作法 因為他常在追貨款,所以我想說朋友嘛!就沒很計較這些事 所以發生被轟出來這件事時,我還有五千塊沒領 發生當天被迫走人的日期是 5/23 而我在本月13-21號有出國 我的問題如下 我聽其他同事說 他應該會用其他理由不給我薪水 不給我這半個月就算了,可是如果他連上個月欠我的5000都不給我的話 我可以追討嗎? 再者像他都沒有幫我保勞健保,我要如何舉證我有在那邊工作 我其實很不想走到這一步,因為他除了沒有幫我保勞健保外 也沒有幫其他分店的人保,這樣情形四年了,不知道扯出來他會不會被罰的很嚴重 如果走到這條路我也滿難過的,我只想要回我那五千塊(我這樣想會太孬嗎?) 還有回店裡拿我的私人物品~ 而且他又知道我家~之前我看他都會去他敵人家繞 我想他現在也會對我做這種事,很怕他在我訴諸法律後 失控對我家的人不利.... 最後....千萬不要跟朋友共事或合夥,好好的感情會完全變質 -- 很多事不做以後一定會後悔 但是事實上是人的一生都在後悔中渡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24

05/29 02:25, , 1F
以和為貴用五千塊看清一個人 蠻值得了 以後再賺就好了
05/29 02:25, 1F

05/29 10:08, , 2F
一定有什麼事件吧?! 不然會大吼大叫嗎
05/29 10:08, 2F

05/29 12:15, , 3F
如果有些關於自己的部分沒講出來,旁人很難幫你說什麼...
05/29 12:15, 3F

05/29 12:30, , 4F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啊
05/29 12:30, 4F
跟職場沒有關係~ 我們參加同一個球隊,最近球隊理念不合 因為比較多隊友不贊同身為球隊核心人物的他最近作法 (事實上也只有他女朋友站在他那邊) 他覺得球隊會這樣是我的關係 然後他在隊版發了許多指責的文章,隊友是說他應該希望我道歉 但是我沒有道歉(我覺得我根本沒錯!幹嘛要低頭) 然後終於他在店裡發飆了.... 就這樣!! 不知道為什麼他沒辦法公私分明 明明就是放洋回來的中年人碩士~處理方式卻那麼幼稚 他發飆砸店這件事我是真的沒想到,我以為他頂多會用酸的 他真的把我看的很扁,他覺得永遠不會有地方有求於我吧 當然股東也覺得他把我開除的理由很奇怪~完全沒有任何徵兆 (聽我同事說,他是用那天我忘記帶鑰匙這點殺我的) 我忘記帶鑰匙是我的錯,可是我也連忙去他住在店附近的他馬子家拿, 當天他要上班的馬子遲到兩個小時都沒關係呢! 以上是抱怨~ 我真的很想把所有事情跟股東說....=3= 當然啦那種氣氛其實不做我也鬆了口氣,但是我覺得該給我的還是要給我吧 因為之前有股東跟他不合要退股(他的股東都朋友), 他就用店裡沒賺錢沒辦法退給他,對方也就有算了那種意思 我每次看他欺負別人時那種得意的樣子,就覺得為什麼要讓他得逞 他是家境好,頭腦好書也讀的高,可是我們就得這樣被羞辱嗎? 但是又想到之前跟他那麼好,又不想把事情搞的很糟糕 而且認識他比較深的又說他很陰險,我這樣做他會玩死我 真的超煩的....... ※ 編輯: kimclark 來自: 114.47.3.223 (05/29 16:11)

05/29 16:38, , 5F
什麼都好的人 你只能等他陰溝裡翻船 他不會一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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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39, , 6F
如果你沒很缺那五千元。就趁機斷了乾淨。如果他之後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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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0, , 7F
於你 你也有了談判籌碼 所以 忍一時風平 退一步海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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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1, , 8F
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 不撕破 也不貼冷屁
05/29 16:41, 8F

05/29 23:35, , 9F
真的覺得不要跟朋友的店扯上關係
05/29 23:35, 9F

05/30 01:43, , 10F
是還好金額只有5000如果對你不會造成負擔的話,建議放棄
05/30 01:43, 10F

05/30 01:43, , 11F
... 所以原po是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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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01:47, , 12F
繼續跟他計較耗損恐怕不只5000,勞委會也無法24H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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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01:52, , 13F
警察局只能等刑案發生後才受理,他過來你家繞繞就很頭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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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09:27, , 14F
其實不太像女性上班族的感覺(?)
05/30 09:27, 14F
這件事跟男女沒有關係,所以我覺得跟我性別不是重點, 老闆是公的啦.... ※ 編輯: kimclark 來自: 114.47.10.156 (05/30 18:35)

05/31 10:50, , 15F
朋友千萬不能合夥...你這個情況也是如此..唉
05/31 10:50, 15F

05/31 21:51, , 16F
先跟他討 他不給就算了 危險
05/31 21:51, 16F

06/01 15:37, , 17F
馬子什麼馬子 ?
06/01 15:37, 17F

06/01 21:54, , 18F
雖然你覺得沒有關係,但是這裡是女性上班族版。既然你來
06/01 21:54, 18F

06/01 21:56, , 19F
PO文,希望你能注意用詞,互相尊重。
06/01 21:56, 19F

06/02 18:01, , 20F
馬什麼馬?難聽死了
06/02 18:01, 20F

06/13 19:06, , 21F
這裡是女性上班族的版耶!
06/13 19:06, 21F
文章代碼(AID): #1A7ihBmY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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