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公司擅自與員工簽立新契約,以逃避勞保擴大解釋條例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 )時間16年前 (2009/06/08 18:58), 編輯推噓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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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作者: icegull ( ) 看板: Salary 標題: [惡劣] 公司擅自與員工簽立新契約,以逃避擴大解釋勞保條例之事實 時間: Mon Jun 8 18:00:42 2009 版主好!我已看過至底,因為很需要多人的建議,因此才貿然從Salary轉錄 如問題不適切,請麻煩告知,我會自行d文 ^^|| 對了 我是女生 文章很長,但還是很想懇請大家給我一些建議~ (舉發事實) 某某知名非營利組織(以下以XXX代表公司名稱,OO代表專線名稱) 於日前4/20~4/24與我們簽立一份「兼線接線人員」定期勞動契約, 之後5/19日告知將與我們重新簽立新契約,以兩原因為由: (複製公司信件內容如下) 1.「本專線計劃之預算並無所有接線人員之勞健保費用, 若是依此實施,各位的時薪將有部分被扣除,對於大家將造成很大之不便 2.「同時,OO專線的計畫是以半專業之志工擔任接線人員, 進而提供接線人員部分津貼以做回饋,因此在認定上 "所有接線人員都屬於之半專業志工",而非 XXX 的受雇員工。」 ◎由公司之原因1.可得知: 由於原訂契約須依5/1勞工局「擴大解釋勞保條例」為我們投保勞保, 而公司與我們重新簽約之目的,是為了逃避應該依法替部份工時勞工加保之事實。 就我所了解公司若加入部分工時勞保,我們每人可依每月排班總計薪資投保最低等級的 勞保,以每月薪資總計少於11,100元為例,對照投保分級表,公司如幫我們投保 薪資11,100等級,則每月我們只需從薪資扣除144元即可。 試問:每月我們勞工只需負擔144元即可獲得勞工意外保障及保險年資, 誰會認為有造成不便? ◎由公司之原因2.可得知: 是公司為擅自決定另立契約決策之自圓其說,未曾提供平台機會 以詢問勞工意見與需求,勞工沒受到應有的尊重與權利;然而此說法相當不具說服力, 因與原簽定契約內容事實明顯相反。 *針對新.舊契約內容比較說明: 1.原契約名稱為「兼任接線人員」,新契約名稱定「XXX 特聘 OO專線半專業志工」, 我們由原契約之兼職人員到志工的定位,實在很不能認同;再者志工 何來分成專業or半專業呢? 2.另,原簽立契約針對薪資,稱時數津貼,新約卻寫為「給付車馬費」, 日後公司是否可能因經費有限、等突發情況為理由,不再發放所謂車馬費? 真的令人不放心,而屆時我們被新約定位成志工,似無爭取立場可言! 3.新約中新增-服務方式:依「OO專線服務手冊」,然公司似乎尚未編擬完成、也未打算讓 我們看其中內容; (已經開始回收新契約了,然而沒有人看過手冊,好多人都傻傻的簽下新約 並交了出去); 而內部行政人員更宣稱那只是形式之一;如此何來先簽新契約之程序,似乎是 本末倒置;如後續有不利我們之限制,豈不是帶來相當的困擾? (另有夥伴想提出如我們簽了志工新約, 那麼是否不該有每季時數底限”OO小時”之限制?因為我們是佛心來著的「志工」了……) 另外,針對一些疑慮再提出請教大家: 1.公司Mail中堅稱我們非其受雇員工,那為何新舊兩份契約, 之立約機構皆寫「XXX」(公司名稱)? 2.其中最可惡的就是: 日前向公司某行政員(即當初與我們簽訂契約之負責承辦人,代稱甲) 請求原契約複印影本,以茲作為報名學分班之在職證明,唯甲員前後說法不一: 我值班前,要我先詢問另一位行政員(代稱乙),如無問題可印給我; 待我值班後找乙員,其他人說乙員出國了,6/1才回來,此時我再次詢問甲員, 其回應:「(先推拖)我們舊的契約報廢了,因為我們現在要簽新的...... (一下改口)當初契約收齊我都給乙員了,所以不在我這裡。」 我聽了之後內心忿忿難平,短短一個值班4小時後,說法竟有如此大的出入; 明顯看出甲員之說謊不打草稿;其所述如為事實,那依法已構成違法:私下毀損員工 契約 (因此我日前已向勞工局詢問,其表示因我們仍有固定值班簽到退之事實存在, 書面契約若遭毀損,仍有其契約之原有效力) 而且無論新舊契約,公司都沒有給我們一式兩份留存; 新約之內容雖有提及「本聘約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 但甲員發放新契約時,仍只給我們一份! 遇到這種公司,我該怎麼爭取契約留存?以保障我們勞工自己權益? (日前簽約有提出複印一份,但遭甲員笑笑委婉拒絕......) 而我之所以至今沒有直接向公司主管提出這些疑慮, 是因為公司強勢的決策令人害怕會被貼標籤, 我們有一些當初一起進公司的夥伴,其實都有這些疑慮在心上, 當然誰都不想當壞人直接質問公司,所以陸續有幾位伙伴為了新約的不合理, 都離開了不願繼續做;而問我為什麼執意爭取留下? 因為我喜歡這份兼職工作!我其實很喜歡和線上個案互動, 我想盡我所學,輔導與關心這社會需要的人,即使工作時薪真的不高, 靠這份兼職其實也賺不了什麼錢,更何況當初我們都是通過訓練課程及線上實習, 才進公司服務的;而我為什麼要輕易放棄這份有意義的工作呢? 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會這麼焦慮的原因了....唉~ 後記: 說到這我不得不感概一下,當初我們許多人都是抱著偌大的服務熱忱, 想為這社會付出一份心力,所以我們不在乎時薪低廉、舟車勞頓等現實因素 (以我個人騎車須至少40分鐘以上,更有伙伴遠從它縣市通車而來); 沒想到公司不僅沒在我們的立場為我們著想, 甚至連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都要鑽法律漏洞以避責, 想想看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 「安全的需要」與「愛與隸屬的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第二和第三層的需要; 如果身為這樣一個輔導的機構主管,連這基本的心理理論都沒能力員工謀福與提供, 我不經懷疑:我們後續還能為自己保障些什麼? 或說,日後我們還能期待公司能給我們什麼? 而現在公司甲員仍催促著我,繳交新契約, 我只能以未看到手冊內容作為理由,但我很擔心我下次值班時, 甲員會當面質問我、或請公司主管當面給與施壓? 我不知如何是好,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一些可行的意見。 還是說 我該不顧ㄧ切去檢舉公司嗎...?@@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我先在這跪求"ORZ" 大家的意見了,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52.109

06/08 18:03,
去檢舉吧!
06/08 18: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52.109 ※ 編輯: icegull 來自: 119.77.252.109 (06/08 19:04) ※ 編輯: icegull 來自: 119.77.252.109 (06/08 19:04) ※ 編輯: icegull 來自: 119.77.252.109 (06/08 19:06)

06/08 20:43, , 1F
沒用拉..不簽..公司就換個員工..老闆喜歡聽話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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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妳是公司不可缺少的重要人才.才有資格跟老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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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不想你還是學生 還是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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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無奈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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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可以去勞工局說說看 但怕台灣很小 公司會覺得你囉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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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曾經去伸訴而公司到處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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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文所說的 其他同事也是有疑慮但似乎想爭取又不敢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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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很現實 ....勞工...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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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板主及各位 我覺得你文筆好 有無考慮去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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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上你說的太文言 什麼馬斯洛 說實在 只有念書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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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無奈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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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什麼事 我就不鼓吹 有興趣就去吧 畢竟這裏是O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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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考試也有社工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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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可以去申訴看看 總之無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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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你說的的確是現實層面,我了解 但我之前問過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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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說 如果不簽新約 與公司又無談判空間,最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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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然向公司提出:要嘛就資遣我,如此依來公司須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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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是勞工局諮詢人員幫我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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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謝謝d大的熱情回應,我之前是上班族,直到今年4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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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這份工作(原本的工作計畫結束了) 其實我是喜歡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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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工作內容的,沒想到卻遇到這種烏煙瘴氣的事,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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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d大,你當初申訴管道為何?怎麼會被公司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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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內心也ㄧ直有個衝動想申訴,但我不想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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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討新水 勞工局會給你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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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公司名稱等等 都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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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說 會找時間勞資雙方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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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勞局會寄書面資料告知前公司要來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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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這樣被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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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 你討薪水當然會被知道 對方一定會知道薪水要給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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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爛不簽 他叫你走人你可以叫他賠薪水 訴訟打多久他就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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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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