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投訴無門的苦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森)時間16年前 (2009/06/21 11:27),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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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記帳工作有10年,並且有符合記帳法規定條件,且被拒絕之外不能去申請 合法登記証。(原固是當時個人家境而疏忽登記時間) 後來翻開法條仔細閱讀條文無明確規定法定期限屆滿後不得補登記, 預期視同放棄;更何況依憲法推定,有關登錄時效限制,是關係到人民權利影響 甚鉅,對人民工作權及知的權力有誤導,就該給人民有補正的機會。 現在才明瞭社會上弱勢著做任何事皆比一般人辛苦, 處處感受到無奈!無奈!啊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1.234

06/21 11:55, , 1F
敘事沒頭沒尾無標點斷句 請加強
06/21 11:55, 1F

06/21 12:03, , 2F
看這樣的亂七八糟錯字連篇的敘述也很無奈
06/21 12:03, 2F

06/21 12:19, , 3F
你可以再考一次記帳士阿
06/21 12:19, 3F

06/22 02:47, , 4F
你應該是沒有考上記帳士..只有受訓登記而已吧..去考最公平
06/22 02:47, 4F
文章代碼(AID): #1AFQYSpx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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