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約聘人員不續聘的權利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火焰)時間16年前 (2010/01/11 22: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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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家機關上班,身分是約聘人員,採一年一聘制。 在98.12.29科長告知我,因為我連續兩年考績乙等,所以99年不續聘。 98.12.31我之前就已經請我的年假排休了,當天督導來電告知我,要幫我辦退保。 所以我的勞健保,在98.12.31就完成我的勞健保退保手續。 99.01.05當天中午我接到我同事電話,說督導問我什麼時候要進去處理個案移交事宜。 因為公家機關離職還需填寫離職人員交代清單,我的工作內容又是屬於保護性業務,所 以被要求要交出個案清冊,本以為我只要打完個案清冊就沒事,禮拜四督導又跟我說, 我每件個案都還要打移交紀錄..... 我看了我們的聘用人員聘用契約書內容,裡面只規定到我們自提離職該於何時提出,卻 未提到,他們該於幾日前告知我。 且受限於我有離職儲金的部分,如果我的離職手續沒辦完,我就只能領到我自提的離職儲 金,但契約書上有說:「因契約期限屆滿離職,發給公、自提儲金本息」,我現在真的很 煩惱,因為她們如果不幫我蓋章的話,是否就真的領不到我的離職金呢? 且,我這幾天都還是被要求進來處理我的個案紀錄,但我未領薪、亦無勞健保身分,進來 對我完全沒有任何保障,想請問版上的先進,關於現階段我個人的權利義務,我有可以去 爭取的部分嗎?還是就只能任她們宰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115.221

01/11 22:23, , 1F
好像有新的勞工版,有在討論勞資問題,你可以去找看看
01/11 22:23, 1F
文章代碼(AID): #1BIo_Wkc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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