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解聘和簽約到期有何不同的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minnh)時間15年前 (2010/12/14 19: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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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為止已經過半?月的時間 現在確定不會在續約了 (我是工時人員) 工作上的內容也一一交付給接任者 但是… 從風聲中聽到 組長對我的不續約內容 有不適任該工作並解聘不在續約 可是 我的簽約日期本來就是到年底 對於這樣的解約內容 是否會影響我在找新的工作呢? 還是可以要求只要註名簽約到期就好了 有什麼依據可以要求人事處不要寫對我不利的內容呢?! 說實在話 工作也快滿3年了 到現在一直說我不適任 一直在惡搞我工作上的事 真覺得在這裡工作真可怕 更可怕的是這裡是公家機構 本來事情已經很忙了還一直挑毛病 現在要走了還會影響我找新工作 請問有什麼辦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84.112
文章代碼(AID): #1D1rUtve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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