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離職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Katy)時間15年前 (2011/05/06 21:56),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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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有個離職問題想請問大家 我是老闆的助理,工作是上人力銀行找履歷列印下來給老闆挑選=.= 昨天我口頭跟老闆提辭職,老闆也很阿莎力的讓我走 結果今天拿離職單給老闆簽,他不簽 就說哪有那麼快就走的,這樣很不負責任 (我離職日寫今天...) 還說要我自己找到人進來才能走... 因為我認為我沒有需要交接的工作,所以我離職日才填今天= = 後來我就想說那我就在做10天 這10天內沒找到人來接替我的工作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於是我今天寫信給老闆,內容如下 「基於勞基法規定工作三個月未滿一年,離職需於十天前告知, 因此藉此告知您,我預計於XX號離職。」 請教各位...這段話有帶"威脅"的語氣嗎?? 因為我同事都說我這樣寫老闆會認為我拿勞基法威脅他...= = 但因為我怕我找不到人來接替我的工作老闆會不讓我走 所以我才引用勞基法規定10天前告知來跟老闆說我的離職日。 不知道這樣做有不妥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5.24

05/06 22:26, , 1F
我想這不是威脅而是"告知",員工沒有義務幫公司找人、帶人
05/06 22:26, 1F

05/06 22:28, , 2F
我離職時是給書面+email,要記得cc給自己,時間可當證據
05/06 22:28, 2F

05/06 22:29, , 3F
即使他不簽核,你在法律上一樣站得住腳,別忘了工作進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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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29, , 4F
雖然你認為不需要交接,但新人會需要那份資料,且妳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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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30, , 5F
完整的東西才不會最後要領錢時被刁難
05/06 22:30, 5F

05/06 22:43, , 6F
嗯嗯!!謝謝你~那這樣我就放心了= =
05/06 22:43, 6F
文章代碼(AID): #1Dm_uIf4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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