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員工可以隨意離職嗎??
※ 引述《louis5265 (loui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Qw50KZ ]
: 作者: louis5265 (louis)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員工可以隨意離職嗎??
: 時間: Sun Sep 11 01:41:17 2011
: 各位板上大哥大姐好~~
: 小弟是從事服務業的店長,問題是這樣的...
: 公司規定試用期一個月,可是不管做幾天都發薪水...
: 服務業的員工流量不算小,很多新進的員工進來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
: 可是我看法規很像也不能扣人家薪水,說走就走...只能算自己倒楣,再找囉...
: 這樣我原本編置好了的人員數目,都已經訓練教導了一段時間了,常常因為某
: 新進人員不習慣突然離職...所有的栽培都泡湯了...
: 或者還在試用階段,就說不習慣,可能預計哪時候要離職(可是不足15天前甚至10天前提出),
: 難道沒有法規可以對付這種人嗎??
: 請板上各位大哥大姐幫幫忙...
: 謝謝
服務業本來流動率就比較大,
員工留不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但還在試用期,你要試用人家,
人家也要試試工作合不合意,
為什麼你會把人家算在編置人力裡頭?
是不是你認為已經訓練好了,
所以要求他們就跟要求正式人員一樣?
建議你多聘一些人,
試用期不要算在正式人力裡,
假設你需要十個員工,
你就聘二十個來試用,
這樣就算走了一半,
你的人也聘足了。
我以前也在服務業工作過,
試用期新人旁邊一定有正職人員陪著,
不可能讓他們一個人上班,
當然也不算在編置人力裡面。
如果他們不適應,馬上可以離開,不用提前講,公司一樣給薪水;
但過了試用期,一定要一個月前講,不然要扣三萬。
我知道後面這個條約不符合勞基法,
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
但大家好聚好散,同事、主管對人都不錯,
所以離職不但會提前講,
還可以商量一下看哪時走最好,
之後好幾個離職員工又回公司上班。
你要不要想一下,看是不是薪水太低?還是工作太操?
我前公司真的薪水、福利都不錯,新人進去就有三萬,
月休六日,每日工作九小時,超過可以補休,
上班時可以聊天、吃東西、喝茶、看網頁……
不過他們很挑員工,寧可讓主管卡班到死,也不願意隨便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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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憂不怖
人 從 愛 欲 生 憂
從 憂 生 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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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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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unice0802 來自: 60.244.166.170 (09/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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