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已提離職 應把專案做到一個段落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倒數彩虹)時間14年前 (2011/09/16 00:1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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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大家好,我真的十分苦惱,請幫忙給予建議,萬分感謝! 這份工作做了五個多月,是我第二份工作, 本身是商科背景出身,剛畢業一年的職場菜鳥。 工作範疇除了學習科技業相關專業知識以外,還需要頻繁的跟國外客戶、 內部跨部門溝通。 學習能力要快、英文聽說讀寫要好,邏輯組織能力要強。 但很不幸的是,經過幾個月,我發現上面那三項能力我沒有一項足夠拿來應付這份工作。 每天都過著十分緊張的生活,已經瀕臨精神衰弱的境界,每天都睡不好吃不好。 終於在上週五9/9寄出辭職信,信中壓9/30離職。 老闆隔天回信說上班再談。 周二上班時,我們面對面的談了一個小時, 當時我口頭表明我另有生涯規劃,預計報考12月底的公職考試。 因此最多只能做到10月中。老闆稍稍挽留之後,表示他不會太阻擋 但希望我留下來,再給自己一個機會,目前就先設定我確定10月中要走, 這段期間就當交接期,交接給新人。 會口頭上說十月中是考量目前這單位案子很多,似乎留一個月交接期比較好。 加上看著老闆我就不小心心軟。其實他很照顧我,只是我自己能力不夠且無法調適壓力 但經過這幾天,我發現我一天都不想多待,加上需要時間衝刺12月的公職考試 因此很想做到9/30就好。 請教各位板眾, 當妳們真的很想離職的時候,還會顧慮公司案子的情況嗎? 我總是容易想太多,最後就亂了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9.248

09/16 01:37, , 1F
看你們的情份還有對自己的影響,我當初覺得公司對我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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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的時候就讓案子暫告一個段落再離開,以免接手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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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因為我接下來沒有規劃,要放假休息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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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SYDxKc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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