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離職員工的告白(欠薪資)
最近為薪資問題很煩惱,查了一下各大媒體投訴~爆料專線、媒體投訴郵件、
媒體爆料電話,發現要爆料的管道,還真多可以選擇耶?水果日報、肆週刊、TVAS…
標題要寫什麼會有話題性,其實,薪資也沒多少錢,只是感覺受辱。
我跟公司協商的過程:
9/29正式確定離職事宜,在十月份領薪日,竟未收到我所墊付款項及九月份未領薪資。
由我10/12下午親自至公司,才將墊付款項結清。但九月份未領薪資並未處理,
9/1至9/17包含六、日,我皆有上班,即使員工旅遊期間,亦在處理公司事務。
之後收到「中華民國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簡訊,對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
「請你先按照公司正式離職程序與規定辦理,薪資計算即按法規發放!
本人已正式妥請律師顧問團針對來函研議,其公開內容對本人有若干名譽毀損或
不實指控,若不立即更正說明,將立即採取法律訴訟。敬先告之。楊智為」
我感覺很害怕,為何對付之前盡心盡力的員工要請到「律師顧問團」,
而法律方面我也不懂(畢竟我是唸化學的),公司之前請律師要處理對外事務,
真沒想到有一天是要對付我。就因為九月份未領的薪資,
過去我為公司盡心盡力四年多,最後卻被這樣對待,真的心碎與難過,
但也看清了一些事。
想說同事跟我朝夕相處,一起工作四年(含志工共七年),了解我為公司盡心盡力,
為公司的業績努力工作(因而犧牲自己晚上及假日與家人朋友相處的時間),
本以為公司老闆與主管會站在我的立場同理我,
卻是收到這樣令我傷心欲絕的電子郵件。
前部門主管藍淑(清爭)所寄發的信件「念在同事四年情誼,先提醒妳:
您的工作年資已超過三年。且於離職前並未向本事業部門正式提出離職預告。
請自將中華民國之勞基法看清楚,以免從事授課的您個人形象受損。」
說好的「這是一個有愛的環境」呢?現在的我想想,落得如此下場情何以堪…
最後,只能說道不合,不相為謀!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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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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