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很難懂的契約...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La thiv)時間14年前 (2011/12/20 22:01),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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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_ _)> 第一份工作是派遣的工作 不過那時有簽定期契約至100/12/31 但現在很冏的是 在十月底左右又變為不定期契約 然後我又收到email告知我無法派駐在現任單位 所以派遣公司的人員就有跟我談我之後有什麼生涯規劃 我跟她說我會再考其他派遣公司和現任公司的計劃 然後她也只是點頭... 而且我談到定期契約變成不定期契約,公司想要我怎麼做時 我的本意是: 如果還是定期契約->沒找到工作還能領個失業給付 這時她變的有點小激動(大概怕我提資遣),就跟我說資遣對你不好哦 服務證明上面會有不適任之類的blahblah,你應該也知道這對你不好吧~ 搞的我也不太想跟她盧資遣..唉 現在我不解的是: 1)我現在就專心考計劃職缺,不需要去擔心這個契約轉變? 2)那如果沒考上該公司的計劃,那難道不需要辦交接嗎?不用在12/31主動提離職? 3)我真的不清楚有什麼該注意的....畢竟這也是人生第一份工作,她也在那說東講西,我 的契約就要放著長蟲不管他了嗎/___\... <(_ _)>謝謝各位看完傷眼文,能幫我解惑我會很感激的..Q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0.33

12/21 13:14, , 1F
公司與正職員工之契約為不定期契約,離職或資遣比照勞基法
12/21 13:14, 1F

12/21 19:37, , 2F
嗯 這個部分派遣公司的人又跟我再確認了,如果我找不到工作
12/21 19:37, 2F

12/21 19:38, , 3F
應該就會做資遣通報了!
12/21 19:38, 3F

12/28 22:43, , 4F
公司片面更改契約性質,你可以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終止契
12/28 22:43, 4F

12/28 22:45, , 5F
約,可寄存證信函給公司。1/2再到公司所在地勞工局提勞資爭議
12/28 22:45, 5F

12/28 22:46, , 6F
再持勞資爭議申請書到就服站辦理失業給付。
12/28 22:46, 6F
文章代碼(AID): #1Ey9KiQn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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