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低人一等
我在國立某校擔任約聘教師,
型態較特殊,三個月一聘,沒太大問題的話就會一直續聘。
我做了三年半,期間結婚懷孕,後來請了產假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一年,
但是在這一年之中我懷了第二胎(其實是意外,但也欣然接受~)
根據單位規定我不能繼續請假,因此我提出留職停薪期滿就離職(還剩一個月)。
後來,聽說上面很生氣,
認為我是早就打算不回去的,
我讓他們損失了這一年的雇付勞健保費,
且批評在道義上我的做法有瑕疵。
最後他們希望我馬上離職,並將勞健保轉出。
我很不服氣,因為我一切都照法律規定來申請,
且我也是乖乖繳勞保繳了好幾年。
但是有人提醒了我,身為約聘雇人員,其實我從一開始就不應享有這些福利。
主管大可在我聘約到期時即不續聘,
那麼在我產假結束後就沒有資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當初他們對我網開一面,是相信我期滿會回去授課,
但現在這樣形同背叛了他們的信任。
如此一來我就無言了。原來從一開始就只是個誤會。
我竟天真的以為自己有權享有勞基法上記載的一般勞工的福利,
實際上約聘雇根本就是沒利用價值即扔的角色!
現在我倒成了過河拆橋的小人....即使我無意貪圖任何一分不屬於我的利益。
只能感嘆,這種工作真的不是長久之計~
有朝一日我若重回職場,誓不再當約聘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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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8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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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管自己就是為了寫論文留職停薪一年,
這之中實際上他的薪水還是照領。
我只能說,在學校裡的正職誰都動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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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說的不服氣是指被批評的那部份,
因為懷第二胎並非我預謀規劃,事實上我也很無奈,
當初我也是想育嬰假一結束就回去上班的。
一旦發生意外,都要被解釋為存心佔便宜嗎?
當然我提出時原本就有心理準備要提前離職,
只是被用這種方式公開批判,我覺得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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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指的是我因懷第二胎而無法復職的事,
那我很想請教,怎麼樣的做法才會讓人"感覺好一點"?
我自認並沒有貪圖任何不屬於我的權益。
我想我最大的錯就是誤以為自己的情況適用於勞基法。
※ 編輯: Cocomi0618 來自: 118.160.86.197 (02/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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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是明擺在檯面上的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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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這個圈子的生態是這樣的:
開課就是三個月為一期,每期的生員數都不固定,
校方不可能擔保永遠有課讓你教。
基本上每一所學校的情況都是一樣的,即使是台北那些學生數爆量的名校。
而我們這個單位雖然不大,但是營運得很穩定,
所以老師只要一進去,只要你教學能力不差,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勞健保該保的也不會缺,這一點算是贏某些私校。
甚至我也曾一次收到半年份的聘書....
然後包括這一次申請留職停薪成功,一直讓我對這裡很有信心。
或許就因為對單位的信任,
我待了三年半,自認為在教學上盡心盡力,
才讓我有了跟別人一樣的錯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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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7:29,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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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說出我的心聲。
我想這社會不僅是資方對勞工不友善,
連正職都對約聘員工不友善。
不只一次聽到:如果你有能力為什麼要當約聘?
唉,若非憑著一份教學熱忱,我大可選擇其他行業,
而不是去順應這個業界的生態。
或許我們單位對老師真的是比其他同類型教學單位好多了,
但是經過這一次....我不再心存幻想了,
約聘就是約聘。
※ 編輯: Cocomi0618 來自: 118.160.96.185 (02/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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