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公司休假制度與勞基法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小冰^^)時間10年前 (2015/05/07 14: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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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LImR_4B ] 作者: s10003484 (小冰^^)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公司休假制度與勞基法 時間: Thu May 7 14:32:23 2015 如標題 因為本身工作為附屬於婚宴會館的婚禮企劃 月休六日 平常上班時間為11:00-20:00 或是12:00-21:00 長期的超時工作公司都沒有給加班費或是補貼 平日偶爾因為有約客人訪談拖到自己下班時間就算了 六日直接規定如果中午有人有超過10(含10)桌喜宴 (不管是不是我負責)一律10:00上班 六日常常10:00點提早上班 有時如果公司為了要賺客人文定儀式的錢或是配合客人看時辰 最早有做過08:00的文定儀式 如果晚上有喜宴,22:00起跳的下班時間是正常狀況 也默默做了一年多 因為是自己喜歡的工作為了給客人完美婚禮 這樣的六日【免費】超時工作大家也都接受了 但是最近公司列出了一張條例 內容是關於婚禮企劃的休假方式 裡面有一條寫到『客人有需求時必須配合提早上班或延後下班』 並叫每一位婚企都要簽名 雖然不正常的上班時間已經是一件我們很習慣的事情 但是因為農曆年初的時候公司才因為工時問題被勞工局罰款 所以如果我簽名 是不是代表之後如果勞工局又來查 因為我簽名了,所以代表公司沒有違法? -- *……*……*…… 小 冰 喵˙˙˙˙˙˙http://s10003484.pixnet.net/blo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55.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0980351.A.10B.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10003484 (60.251.55.187), 05/07/2015 14:33:38

05/08 00:36, , 1F
違法還是違法 不會因為員工簽名就合法
05/08 00:36, 1F
文章代碼(AID): #1LImT315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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