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新制特休的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壹伍壹)時間8年前 (2017/01/03 23:23), 編輯推噓6(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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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例一休的問題吵很大 跟我比較緊鄰的改變是是工作滿半年可以有三天特休 因為我是去年2016/03到職的 看前幾天的報紙整理 是說工作滿半年=>多了三天特休 之後滿一年了,特休歸零重新計算=>滿一年多7天 所以我的理解是 2017/01/01~2017/03/01,有三天特休 而三月滿一年了,至2018/03月,這一年期間有七天特休 看報紙是說依到職日為計算 但今天看公司電腦查詢我的特休,發現系統上只有六天 想來想去,是不是我公司計算方法為 去年三月到職,所以是12分之10個月乘以七天,照比例算為5.83,進位為六天? 請問大家公司的特休計算是依整年度還是到職日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35.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Lady/M.1483457010.A.8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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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的話,那照理妳不是應該有3+6=9天?建議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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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而且現在新法特休是以勞工排定為準,按比例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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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違法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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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半年三天特休QQ 我滿三個月就2.5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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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會給優於勞基法的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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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依年度,以到職日不好算,依年度比例計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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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比較有問題的是離職時剩餘特休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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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po的狀況算下來像是少了滿半年的3天 可以爭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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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1/1生效 滿半年當下尚未有效 是否合法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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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舊法來說依比例是合法,但新法就不見得了。新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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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特休由勞工排定,公司如果依比例算,規定你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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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前只能休XX天,這樣不是抵觸法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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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依新法規定是可以馬上取得滿半年的3天特休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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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是之後滿一年的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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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從3/1起應該要能享有滿一年的7天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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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網站有特別休假試算系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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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與勞動部聯繫,目前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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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以年度比例計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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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年必須採用新規定,依到職日起算,故不在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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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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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到職滿半年有3天,滿一年有7天,所以今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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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可以休3+7=10天,但3/1你的3天就到期要換算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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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如果想去檢舉要去地方政府檢舉,但若來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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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跟地方政府說"已在作業中",所以反映也沒辦法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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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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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Qy7oYa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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