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問題
重新發一篇簡短點的
小弟在原公司服務滿半年
於3/15寄發MAIL給主管及老闆告知將於3月底離職
但老闆這兩天一直要我再考慮
小弟想於4月初至新公司報到
請問當初進公司簽的 離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是否有效
老闆如果不給離職證明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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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25.172
推
03/20 01:1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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