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學校聘僱人員離職
想請問大家以下問題,
國立學校的聘僱人員(助理 助教等)非屬正式公務人員
是體制外的編制人員,我看了學校的法規,說是依照勞基法,提到有試用期三個月,
過了三個月之後,才會正式用印簽約.
那是否表示三個月內不是正式員工,
就可以不用依照
"學校規定的聘期未到期提離職需前一個月告知並經主管同意"
這個規定呢?
另外,不管有無過試用期,主管要是一直不同意放人,無法辦離職程序
是否就無法離職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94.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Plan/M.1442552349.A.72F.html
→
09/18 13:25, , 1F
09/18 13:25, 1F
→
09/18 13:26, , 2F
09/18 13:26, 2F
→
09/18 13:27, , 3F
09/18 13:27, 3F
推
09/18 16:51, , 4F
09/18 16:51, 4F
推
09/18 20:51, , 5F
09/18 20:51, 5F
→
09/20 10:29, , 6F
09/20 10:29, 6F
→
09/20 10:30, , 7F
09/20 10:30, 7F
推
09/20 18:45, , 8F
09/20 18:45, 8F
CareerPl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