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漢語語法 第九章 動介詞

看板ChineseTeach (華語教學)作者 (病懨懨 )時間15年前 (2009/11/18 22:11),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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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中 有些動詞兼具動詞和介詞的性質 稱為動介詞 例如:跟、從、朝、按、到 等字 基本的句式為:{主題} { } 動介詞+名詞片語 動詞 ﹙名詞片語﹚ {主語} 如:我跟他說話。 你從哪裡來。 他朝南拜拜。 你按他的意思辦。 他到北京去了。 其中又分作 不可當動詞用的動介詞 和 可以當動詞用的動介詞 在作動詞用的動介詞 這一小節 提到了用作動詞的動介詞 意義不變 舉了一個例子:a.我們常到紐約去(動介詞:到) b.我們幾點鐘到紐約? 這個例子是否不成立呢? 因為很明顯地a中的到 並不能解釋為到達 這點他在後面的說明也有提到 有點自打嘴巴的感覺 最後他又提出了 比較用字的用法 來區別動介詞 和 一般動詞 舉出了兩例:他們不會用筷子(用是動詞) 我用毛筆寫字 第二例已經符合了動介詞的基本句式 但卻說用字只是一般動詞 原因是用字的意義沒有區別 (都是利用) 在用作動詞的動介詞 意義不變的情況下 那我們是否也可以說 他朝南邊拜拜 他的屋子朝南(朝字的意義沒有區別 都是面向或朝向) 所以朝不能算動介詞 只能算一般動詞? 感覺這章的內容 有點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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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資料時剛好看到這篇…過了八年推文應該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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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查了中研院的中文詞庫,「用」是可作動介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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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就在義項第一條,所以應該是書本身的問題,而且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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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都已經是1982年了XDD 覺得當參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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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102GUh (ChineseT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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