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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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者可參考
http://www.ntue.edu.tw/onweb.jsp?webno=333333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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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誠徵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一、 職稱:兼任儲備華語教師。
二、 職務內容:擔任本中心外籍生華語季班授課、暑期遊學團教學工作、教材編撰等。
三、 名額:數名。
四、 資格:具下列(一)、(二)和(三)之一為基本資格,(四)為輔助性資格。
(一)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持有合格證書者。
(二)中文、外文、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或曾接受華語師資培訓課程100小時以上者。
(三)具個人或團體班華語教學經驗1年以上,且發音標準者。
(四)外語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或相當程度之英語能力檢定;或具其他外語能力者。
五、 應徵手續:
(一)檢附學經歷證書影本、履歷、華語專業訓練或認證相關證明、英/外語能力證明,華語教學經驗證明(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請於明顯處標明可授課時間(日間或夜間)。
(二)檢附華語課程或文化課程教學大綱一式3份,格式請自行設計。
(三)以上文件請於99年6月25日(星期五)前掛號寄達(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底本):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方思文小姐 收
六、 甄選方式:
(一)99年7月9日(星期五)公告試教及面試名單,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請上本中心網頁查http://r9.ntue.edu.tw/)
(二)99年7月22、23日(星期四、五)試教及面試(上午9:00-下午5:00,依公告順序安排試教及面試時間,每位15-20分鐘)
(三)99年7月26日(星期一)公告儲備教師錄取名單
※以上日程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四)錄取後需配合參加培訓課程並安排課程,試用期間過後,方為正式錄取。
七、 聯絡方式/聯絡人:電話(02)2732-1104分機2025或3331;
電子郵件clec@tea.ntue.edu.tw
方思文小姐
八、 注意事項:
(一)通過本中心徵選程序並經錄取後,需配合本中心相關規定與接受指派
任務,並且能持續授課至少一學年。
(二)新聘任教師須於任教後三年內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
書,否則得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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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轉貼,詳細內容可能要再問華語文中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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