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施工鄰損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07/13 02:19), 編輯推噓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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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家位於樹林區桃子腳路及佳園路三段交叉口 目前家裡後面學勤路及佳園路三段 有一個建築工地在施工 之前已經有來做鄰房鑑定 小弟最近發現家裡的 木門框和牆壁有裂縫 而且裂縫已經寬達5mm 可以直接看到牆內的混凝土了 小弟有去跟工地的主任反應狀況 因為我知道放樣勘驗需要有鄰房鑑定報告書 所以我好心 先不去新北市工務局陳情 先找營造廠 但是營造廠 卻說 他們自己沒有留底鄰房鑑定報告書 他說7/15(一)會送副本給我們大樓管理委員會 如果7/15(一)我下班管委會沒有收到副本 我是不是就直接去新北市工務局陳情比較快呢? 建造是 新北市102樹建字第206號 起造人 x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監造人 蔡x宗建築師事務所 承造人 x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他的工程告示牌居然沒有工地負責人 實在太詭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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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書面陳情,建管處列管,不然建商會托,列管好處,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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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要拿使用執照,一定要跟鄰損戶簽合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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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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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之前 建商沒申請現況鑑定嗎@@? 還是在開挖犯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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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廠有做鄰房鑑定 只是他們沒有留底在工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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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去跟他索取鄰房鑑定報告 他說他還要跟技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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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扯 居然沒留底 難道完全不會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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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糾紛 難保其他地方用不到鑑定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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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務所沒有留鑑定報告很正常,通常都保存在公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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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開工前他們應該要做現況鑑定,主要用意是用來紀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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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裂縫及建築物原有的傾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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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後鄰損發生時會再做一次安全鑑定,與開工前的現況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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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比對,由這些資料判斷安全性、責任歸屬、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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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建商沒做施工前現況鑑定,等同施工前建物沒有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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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記得最晚在他們「結構體」頂版灌漿前,去建築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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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才會把他家的損鄰狀況列管,他們想拿到使用執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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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把所有列管申訴案解決才能拿到使用執照(這對他們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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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想要積極與鄰房和解,如果他們有時間壓力的話,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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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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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陳情比較快,如樓上說的在屋頂版澆置完一個月內,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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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鄰損,讓此案於施工科列管,他們使照取得前,需做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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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陳情鄰損期限,屋頂版灌漿後一個月前一定要提出,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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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提出鄰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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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法正確,所以請記得屋頂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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