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營建廢棄土一定要申請棄土證明嗎?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錯愛)時間11年前 (2014/11/10 21:59),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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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kky (研究)》之銘言: : 是這樣,公司承攬了一個案子 : 契約裡面有編餘方處理,但是並無載明需要送棄土計畫和棄土證明 有關公共工程 營建剩餘土石方規定 請參閱營建署發布「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 : 而契約的餘方處理項目內的編列金額顯然是沒有含棄土證明的價格 沒有編列相關棄土處理費,公開招標 貴公司時就必須提出異議? 如果沒有的話,還有救 開工後沒多久貴公司就需提出「土方收方計畫」來要求變更啦! 這就不多說了 XD : 前兩天工地現場出土,監造單位來查看後立即要求我們停工 : 補送剩餘土石方計畫書,待審核通過後方可施作 沒有剩餘土石方計畫,那出的土方你們公司要去何處呢? 賣給土蟲?那如果監造敢同意就是圖利承包商了 嚴重點說承包商就是盜賣國土 : 想請問,這個部分有問題的是我們公司還是監造公司呢? 很明顯的是你很危險,運土車輛,要拿簽單給你簽 記得千萬別簽名,不然你就GG了 = = = = = = = = = = = = = = = 標準SOP是: 設計時就需考量剩餘土石方去處 1.土方平衡 (工區內土方平衡,沒有餘土) 2.土方交換 (公共工程兩邊工程,如有一方缺土 另一方剩土就可以交換了) 註:政府定的這個也不是很完善,很多問題存在,如土方鬆實比...... 3.運到土資場 (合法土石方堆置場或稱土方銀行) 註:合法土資場,政府立意很好,可是也很問題了,等你做久就了解了... 4.有價土方折價 (剩餘土石方由一定價格賣給承包商) 剩餘土運到土資場就必須有另一套標準SOP 剩餘土石方計畫、土方聯單證明、餘土跟拍(監造偶而、承包商要每台)、 過磅(監造偶而、承包商要每台)、營建剩餘土石方兩階段申報..... 通常土資場是縣市政府管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兩階段申報, 常發生球員也是裁判,這方面政府做的也不是很好 講太多了 反正就依規定依標準SOP走就不會有事了 土方別天真認為,監造準就是合法了 小心點被約談 錢是老闆賺,被○○XX是你喔 以上給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32.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ivil/M.1415627959.A.A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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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寫得都寫了 推... 不過B5說真的只要擔心偷倒的問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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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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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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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是營造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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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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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實務跟理論是有落差的 怎麼自保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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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OCIthX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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