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人事總處擬修正公務工程人員加給
緣由:為改善公務機關工程人員流動率過高問題,擬將原專業加給表ㄧ改表七
草案如下
https://tinyurl.com/lhhhuoh
乍看之下好像提高待遇,但是改領表七後不能領工程獎金,錢反而變少,每個月少領1000
-2000
所以邏輯是
為改善公務關工程人員流動率過高問題,增加選項,領的錢跟現在一樣,或是每個月少領
1000-2000,由機關決定@@?(如果小弟有誤解拜託各位前輩指正)
深深覺得無論民間及公務機關,土木是條不歸路啊T.T
延伸思考
公務機關高缺多為一般或經建行政缺,人事機關從前年就開始擬草案想將各技術專業人員
調至經建或一般行政門檻調高,以讓行政人員升遷缺不讓技術人員佔。
未免公權力遭誤用私用,公務人員做事必須講求程序。在公務體系中行政人員或因對行政
程序法認知相較技術人員高,或因較少接觸執行面,對於程序更為重視(大部分,並非絕
對,還是看人),往往重視程序凌駕法規訂定原意。而技術人員更重視的是實務上可行性
(也是大部分,並非絕對)。
在早期電腦不普及時代,為了文書作業確實需要大量行政人員。小弟以為,隨電腦普及,
行政業務在一樣的工作範圍內,因工具的提升致效率變高後,對工作要求會更趨細緻化,
講難聽一點就是多了很多沒必要的工作搞的大家都很忙,因此造成很多行政人員也確實很
忙,但是卻是對大家沒幫助,只有幫助長官無意義的忙。結論,因應時代變遷,理應減少
行政人員調整新增至技術及專業人員,政府組織再造並應朝此方向修正(含社福、工程、
警消等)
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再拜託給予小弟指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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