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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請問品管人員執行品質稽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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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第一次做是5000萬以上工程. 我也查過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規定. 品管人員職責之一就是執行內部品質稽核不是??. 可是查核時被委員說品管人員執行品質稽核業務不符規定. 因為一直以來也沒被說過這樣的問題. (還是有承攬金額差別??只有承攬五千萬以下的品管人員才能稽核公司內部的品管文件?)我有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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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 (一)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工程:計畫範圍、管理權責及分工、施工要領. 、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 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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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工程會的要點有下列規定︰. 四、機關辦理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應於工程招標文件內依工程規. 模及性質,訂定下列事項。但性質特殊之工程,得報經工程會同意後. 不適用之:. (一)品質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 每一標案最低品管人員人數規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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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因為工程會在品管作業要點同樣有規定,. 未達五千萬工程的品質計畫是不用撰寫內部品稽核章節,. 因此連內部品質稽核都不用做。. 所以如果有個兩千萬元工程就是聘一個品管即可。. 另外按我比較常遇到的查核委員的意見,. 內稽基本上是在查對「品質管理系統」是否正常,. 簡單來說就是查各項文件表單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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