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回應之前文章大家的問題
之前文章大家在問說如果"食品"內某一成分
確實具備特殊療效..
且具有研究論文佐證...
拿出來賣時..說它具備某種療效..
是否觸法...
今天工作的藥局來了幾個衛生署的突擊檢查小組來檢查
我有問他們這些界定
他們明確的說
如果食品含某種療效..且具備研究(甚至臨床實驗)佐證
如果他在申請時.是以食品作申請..
非藥品或是健康食品..
依然違法...
理由很簡單..我竟然忽略了...
就是雖有效成分一樣..但在藥學上..
仍然有賦形劑及副成分以及所含比重的問題
以Vit C 來說...並非所有Vit C都是食品..
含量高過800IU(IU為國際單位 藥學的計量名詞)..即稱為藥品
一般的商店就不能販售
今天也許某種配方具備人蔘皂?..讓人誤以為具有人蔘的作用
但他的副成分..卻可能造成無法預知的種種問題
但他們也明白指出..他們很早就知道多數傳直銷在鑽漏洞
因為只要產品上不標明..他們就沒證據開罰
直銷商用說的..不能作為證據...
而且無法界定是否是直銷商個人之行為..
答案很明確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88.205
DirectSales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24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