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賀寶芙的道德規範部門
看板DirectSales (傳直銷)作者iamyamamoto (微風吹過山巔)時間16年前 (2010/05/11 08:39)推噓9(9推 0噓 25→)留言34則, 11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fatcats (心靈律動^^囉 :))》之銘言:
: 我很好奇 既然這麼久了...你錄音了沒??
我沒辦法錄音,我家沒有錄音設備
: 既然長輩不願意提告 你又是當事人之一
: 你有辦法在法律面前提出客觀證據要法律
: 站在你們這邊嗎??
長輩不願意提告是指親屬間侵占(或是竊盜)
而我對那個假冒賀寶芙業務員的人,打我巴掌已經涉及傷害和公然侮辱,損毀我的眼鏡
對我造謠使我名譽受損已經涉及毀謗。
我祖父母不願意告我爸,但是我還是可以告我爸。
我是以我的身分告,不是幫祖父母告。
: 另外 賀寶芙就算要處罰直銷商 最多也只能民事求償 或是用內規懲處
: 跟會不會繼續找別的產品來做一樣的事情沒啥幫助吧!!
: 直銷商的加入門檻這麼低
: 就算判決成立 一個人欠錢 不表示不可以賣東西!! (尤其是門檻低 可以換公司啊)
賀寶芙如果對於這種冒名的業務員不處理,那我就去衛生署檢舉去。
就算他換公司,對我來說也好,至少短時間他不能來鬧。
: 如果有人要求上訴 你認為可以拖幾年判決才出來??
親屬間的刑事告訴我記得大多可以再任何一個時點撤回。
我已經不想忍受那個傢伙打我巴掌十五年了。
: 個人認為對於長輩來說 最好最直接的方法就是
: 問問看有沒有其他親人 願意暫時照顧她們兩佬
: (無論有償無償 需不需要你幫忙負擔 或是尋求社福等 你都該朝直接換個環境去努力)
: 一方面可以有保障長輩們的生活&醫療品質
就是問過了阿,沒有人願意在長輩家住上一個月。而且我照顧長輩已經一陣子了,賀寶芙
假冒的業務員不來,我們三個就過的很快樂。每次他來家裡就要鬧成一團。
: 一方面可以不要因為你們兩個晚輩(對她們來說的確是) 造成他們不開心
: 長輩們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晚輩們過的好好的!!
: 身心開朗 自然復原情形或是養生的效果也比較樂觀
: 用目前這樣的方式為長輩們著想
: 我想奶奶的不願意提告一方面也是消極的表示了他現在在乎的是什麼了吧!!
: 我覺得至少在這件事情上 你該在乎的對手 不只有該人
: 對於長輩們來說 也許他更珍惜還能跟你們相處的時間
: 有點沉重 但是真的 有很多更重要的東西 值得在乎!!
: 更多面向讓你參考
: 相信很愛她們的你 會讓努力顯的值得 也讓事情更圓滿 加油!!
可是我得先保護我自己,讓假冒的賀寶芙業務員這樣每次都打人,對著我眼睛打,如果
眼鏡破了造成我失明,或是耳朵失聰,我要如何自處。
我覺得既然在祖父子前不講情-用惡劣的態度威脅祖父母一定要空出房子。
醫護上不講理-請他跟我去祖父母的主治醫生那裡討論,他不願意
那我只好跟他講法律了,這也是我不得不的作法。
河蟹的家庭?..想太多了,作直銷能作到威脅老祖父母,就算賺了錢又有用嗎??
還不是一個被人看不起的傢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70.105
※ 編輯: iamyamamoto 來自: 114.39.70.105 (05/11 08:45)
推
05/11 08:57, , 1F
05/11 08:57, 1F
→
05/11 08:57, , 2F
05/11 08:57, 2F
→
05/11 08:58, , 3F
05/11 08:58, 3F
推
05/11 09:36, , 4F
05/11 09:36, 4F
推
05/11 09:37, , 5F
05/11 09:37, 5F
→
05/11 09:39, , 6F
05/11 09:39, 6F
→
05/11 09:39, , 7F
05/11 09:39, 7F
→
05/11 09:40, , 8F
05/11 09:40, 8F
→
05/11 09:56, , 9F
05/11 09:56, 9F
→
05/11 09:56, , 10F
05/11 09:56, 10F
→
05/11 09:57, , 11F
05/11 09:57, 11F
→
05/11 09:59, , 12F
05/11 09:59, 12F
推
05/11 10:01, , 13F
05/11 10:01, 13F
→
05/11 10:02, , 14F
05/11 10:02, 14F
→
05/11 10:03, , 15F
05/11 10:03, 15F
→
05/11 10:03, , 16F
05/11 10:03, 16F
推
05/11 10:05, , 17F
05/11 10:05, 17F
→
05/11 10:05, , 18F
05/11 10:05, 18F
→
05/11 10:06, , 19F
05/11 10:06, 19F
→
05/11 10:06, , 20F
05/11 10:06, 20F
推
05/11 10:08, , 21F
05/11 10:08, 21F
推
05/11 10:17, , 22F
05/11 10:17, 22F
→
05/11 10:34, , 23F
05/11 10:34, 23F
→
05/11 10:34, , 24F
05/11 10:34, 24F
→
05/11 10:34, , 25F
05/11 10:34, 25F
→
05/11 10:35, , 26F
05/11 10:35, 26F
推
05/12 02:08, , 27F
05/12 02:08, 27F
推
05/12 02:58, , 28F
05/12 02:58, 28F
→
05/12 10:31, , 29F
05/12 10:31, 29F
→
05/12 10:40, , 30F
05/12 10:40, 30F
→
05/12 16:33, , 31F
05/12 16:33, 31F
→
05/13 01:01, , 32F
05/13 01:01, 32F
我想要甚麼,你就說清楚點。民法上我就算要到了,他們也可以追回。
能不能先增加點法律常識?
※ 編輯: iamyamamoto 來自: 114.39.71.132 (05/13 09:27)
→
05/19 22:43, , 33F
05/19 22:43, 33F
→
05/19 22:44, , 34F
05/19 22:44, 3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DirectSales 近期熱門文章
7
262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1
24
79
198
91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