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做傳銷得擔起歷史的包袱,再將它慢慢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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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bhwa (hwa)時間19年前 (2007/02/09 09: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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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maf你好. 我想這裡大家有些誤會. 基本上呢 在這邊做過傳直銷的人為主. 換是一個有做過的人. 或許他就不會客觀的提出事情了. 不論是在此成功者或是失敗者. 因為當你涉入事務的本身時. 那件事情就已經受你影響而有所變化了. 侏儸紀公園二裡面談的正式這樣的概念. 所以社會科學的質性調查雖然很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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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kdmaf (皮皮快跑)時間19年前 (2007/02/08 08: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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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指在銷售過程中。. 比如不具某種效果而誇有該效果。. 明明過期卻說未過期。. 明明大家都賣建議價,卻故意打好幾折來賣。. 諸如此類所謂不公平的「銷售」行為。. 這一段應是指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這一段的立意應該就是說。. 當你邀約的對象來的時候,就要表明身份,開始介紹直銷計劃。. 所以說,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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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dan (人總要離別)時間19年前 (2007/02/08 02: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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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請問是不是只要是直銷協會的公司的銷售人員和公司. 就必須遵守這個條文呢?. 我看到一些東西. 2.1 禁止行為 直銷人員不得有誤導、欺騙或不公平的銷售行為。. 2.2 表明身份 開始介紹直銷計畫時,直銷人員即應自動向潛在的顧客. 表明身份並告知其代表的公司,銷售的產品及拜訪的目的。在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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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76→)留言8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peace (畢業論文準備)時間19年前 (2007/02/06 1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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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私下接到許多版友來信,交換了很多很珍貴的意見,所以將我這幾日來此版所感受到的po上,希望提供大家另一個方向思考。這篇文章是我回給另外一個版友的信改寫,內容略有增減,請多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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