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有關新巴塞爾協定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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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觀念有幾個問題. 1.Basel II是採申請 核可方式. 並不說金管會說要實施 銀行就得實施. Base II中 該國政府是核准機構. 金管會只是把核准的整套流程弄出來. 銀行不申請 或是申請沒過. 到時候還是沒辦家實施. 2.信用風險標準法從違約Probability of 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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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保險我不確定,銀行是96年都可以採用. 之前在金管會聽銀行局官員的報告. 印象中大概2006後半年是宣導期. 2007正式實施. 目前推動的現況主要是. 1.金管會於96年1月4日通過的『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2.已完成三次量化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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