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請問六星集足體養生這樣沒違法嗎?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展翅高飛)時間13年前 (2011/12/31 21:2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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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兄至六星集足體養生面試,對方說因為家兄沒經驗 可以先至足體養生協會上課三個月(理事長是六星集足體養生總經理) 課程學費是十萬元,但公司幫忙負擔部分費用,僅需自費五萬四 不過須綁約兩年,如果兩年內離職,須賠償公司違約金六萬元 但上足體養生協會的網站上看,最新課程報名簡章是94年底的 協會最新消息也是94年底的,看起來根本就沒有正式對外招生授課 (這樣所謂學費十萬,公司代墊一半,不就他們自己說了算?) 敝人的疑問是這樣難道沒違法嗎? 這不等於公司將職前訓練費用轉移到員工身上? 且未做滿兩年還得繳交罰金? 雖然對方是說你也可以直接考試,通過直接錄取~ 不過我覺得這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且上課期間到底算不算公司員工? 如果不算,所謂綁約兩年顯然不合理(都不是你員工了~綁甚麼約?) 如果算,那受訓期間應該是要給付不低於基本工資的月薪不是嗎? 怎麼反而還要自掏腰包上課?? ※ 編輯: cert889 來自: 111.248.216.29 (01/01 02:54)

01/01 10:34, , 1F
你去上了課然後公司兩年內找個理由資遣/讓你離職你就哭哭
01/01 10:34, 1F

01/03 22:28, , 2F
這是很典型的求職詐騙,請小心防範
01/03 22:2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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