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職場] 公司不准假合理嗎?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單身男子公寓)時間13年前 (2011/12/03 02:55),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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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EsHw0Zz ] 作者: dophinn (單身男子公寓) 站內: Salary 標題: Re: [職場] 公司不准假合理嗎? 時間: Sat Dec 3 02:52:45 2011 ※ 引述《ppoikl (heart)》之銘言: : 我現在待的公司月休5天 不能休假日 若貴公司非適用「二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八週變形工時」之行業 且非勞委會指定公告特定行業者,即《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職業 關於「休假」, 《勞基法》第30條第1項, 「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84小時」 (註:工作時數係指「正常工時」,不含加班) 《勞基法》第36條,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為例假。」 (註:「例假」不一定是「星期六」、「星期日」 「週休二日」係指「例假」指定在「星期六」、「星期日」) 《勞基法》第37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共計19天,請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2 結論,貴公司的「月休5日,不能休假日」, 若符合一開始說明的前提,即無違法之處。 : 沒有特休 年終之類的東西啥都沒有( ′-`)y-~ 關於「特休」,雇主已經違反《勞基法》第38條。 關於「年終」,即便是0元,亦不違反現行法律。 : 但是因為業績制 又還OK 所以就也還好 : 但是我之前是每個月幾乎都會請一天假(朋友聚會什麼的大多假日才有空) : 扣一天薪水我也覺得還好 (當天職務並不會有太大影響) : 但是這個月公司那邊就開始不准假了!!! : 而且是大家的假都不准!!什麼當伴郎 家庭聚會 親友聚會都不准!!!! 關於「事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解釋,雇主「有」准假權。 於事前、事後,雇主可以拒絕勞工請假。 關於「病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解釋,雇主「無」准假權, 勞工事後提出有關證明文件,雇主無權拒絕。 關於「其他法定假」,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之「陪產假」、「產假」、「家庭照顧假」、「安胎假」 「育嬰留職停薪」等等,雇主「無」准假權。 : 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如果不管他算曠職會怎麼樣嗎? 關於「雇主不准假,勞工曠職」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即所謂雇主可以「解僱」勞工,且雇主不須給付勞工「資遣費」, 且勞工無「非自願性離職」原因,日後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 真的很煩惱 : 公司有提出一個很爛的解決方法 : 要休假日 用兩天假去換!@#$%^ 一點都不划算沒人想換... 從你的文章來判斷,你應該還沒到想離職的地步, 只要向「勞工局(處)」「匿名檢舉」,要求「勞動檢查」即可, 還不至於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局(處)」將派員至被檢舉的公司, 調查受僱者名單、工時紀錄、工資清冊等文件, 一旦勞動檢查發現公司具體之違法事證, 勞工局(處)便可對公司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 一來,顧及你的工作權,能繼續工作。 二來,勞工局(處)裁罰後,雇主違法行為會稍收斂, 如雇主仍繼續違法,勞工可再次檢舉,裁罰金額可按次開罰。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至Employee 勞工版發問, 亦可至本版置頂處「勞動視野工作室」向邱律師進行免費的網路諮詢, 或至「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進行免費的網路諮詢, 以上兩位律師是目前少數難得站在勞工立場的律師。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86.1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ophinn (123.205.186.104), 時間: 12/03/2011 02:55:31

12/03 09:16, , 1F
匿名檢舉實務上,通常會被勞工局依行程法173條不予處理
12/03 09:16, 1F

12/03 09:17, , 2F
基層勞動檢查人力太少了,光具名的就跑不完...
12/03 09:17, 2F

12/04 00:29, , 3F
那改成向「勞檢所」申訴並申請「勞動檢查」呢?
12/04 00:29, 3F

12/04 13:24, , 4F
勞檢那一塊我沒那麼熟,不過原則上,匿名檢舉不太會處理
12/04 13:24, 4F
文章代碼(AID): #1EsHyaGY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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