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反對依「職務類別」訂定工時規範!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 ω ◎)時間12年前 (2012/10/14 08:11),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活動已經過期了,不過還是貼上來讓大家知道 有一群人一直在為台灣勞工權益奮鬥 ---------------------------------------------------------------------- http://www.siplra.net/announce/2012-10-12-01 10月13日,向潘主委陳情,反對依「職務類別」訂定工時規範! 張貼者:2012/10/11 上午9:01林名哲 [ 已更新 2012/10/11 上午9:02 ] 時間:2011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 地點:文化大學大恩館0711教室外 人數:20人 發起單位: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反M型社會聯盟 新聞聯絡人:林名哲(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0953532001) 沈宗翰(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理事 0920970013) 曾維堂(反M型社會聯盟 0977329587) 主委三思!研發勞工的血淚陳情 潘世偉主委日前提出將推動修法,希望將所有行業都納入勞基法休假及工時規定,但將改 用「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規範。對此,我們要表達強烈的反對意見。若照主委的看法 ,所有勞心的創作工作都將不適用現有工時上限! 首先,潘主委刻意混淆工作型態和勞動條件。研發人員或許會在工作時間外進行構思,但 勞動條件規定的是雇主可支配勞工的時間;放寬工時限制,將造成雇主隨時可指派工作, 無限量增加勞工的負擔。此漏洞一開,不只是科技研發人員,甚至記者、美術編輯,所有 創作工作者都將受害! 其次,研發工作重視的是生活平衡、作息正常。研發人員頭腦清醒效率高,可以加快整個 專案的時程。研發工作的進行須靠專案整合與團隊合作,絕非以個別勞工長時間操勞來達 到效率。 最後,工作時數上限是考量勞工的身心健康與社交生活所訂定,是所有勞工的基本人權。 研發勞工的身體沒有特別耐操,他們需要的休閒、家庭生活時間也與其他勞工一樣,並沒 有潘主委所謂的「不同」。正常一天工作八小時是常態,加班是偶爾的例外;這是勞基法 的精神,也是兩百年來勞工運動的成果,不容破壞! 過去我們一再指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漏洞,已成為部分職業工時超長的元兇!就 連不適用該條文的科技業員工也受影響,造成業界普遍有「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工作時間無限延長的陋習。如今潘主委的宣告,等於要將這種惡劣的違法責任制就地合法 化,未來科技研發人員將連依法請求加班費的權力都失去! 我們嚴正反對潘主委的政策方向,並提出以下訴求: 一、反對將研發人員排除於勞基法現有的工時規定,拒當爆肝血汗勞工! 二、廢除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消滅浮濫變相責任制! 三、不同的工作性質考量,不能超越勞工的健康和人權! ------------------------------------------------------------------------------ 媒體對此活動報導 http://tinyurl.com/9v3clct 公視新聞網 / 社團勞工 工程師抗議 反對依職務類別訂工時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曾說,希望推動修法,以職務別來訂定不同的工時規定,還用工程師來 做比喻,說他們睏的時間不固定,引起工程師不滿,今天就去找潘世偉抗議,反對這項修 法。 高舉標語,抗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日前說要推動修法,將所有行業都納入勞基法休假及工 時規定,但將改用「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規範,趁著潘世偉到文化大學演講前,希望 能當面陳情,但沒見到潘世偉。 潘世偉之前表示,不同職務執行的工作不同,工作時間也有差異,更舉例像軟體工程師、 研發設計師可能靈感來了就寫,睡眠時間並無固定,工時也會與一般員工不同,應該從工 作上的職務類型來區分工時、休假等規定,引發研發工程師的不滿。 ==工程師 郭昱辰== 工程師隨時可以工作 就是有時睡覺睡到一半 就會起來寫個程式 這也是跟現實狀況完全不符 每天8小時最多 含加班12個小時 這是考慮到員工 他做為一個人的生存權 他的身體健康 以及他的家庭生活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 這個法令如果通過的話 我們的業主 會根據這個法令 他會無限上綱的 把我們的工作時間提高 工程師反對用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的規範,也擔心如果修法通過,雇主可以隨意支配勞 工的時間,增加勞工的負擔,到時不只是科技研發人員、美術編輯等創作工作者都將受害 。 記者林欣儀 張梓嘉 謝其文 綜合報導 (2012-10-13 18:30) 暗時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39.19

10/14 11:42, , 1F
補上新聞影片
10/14 11:42, 1F

文章代碼(AID): #1GUWDFI1 (Employee)
文章代碼(AID): #1GUWDFI1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