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只保護老闆 競業條款效力打折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2年前 (2013/02/17 13: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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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保護老闆 競業條款效力打折 傑智環境科技公司工程及業務處執行副總張智能離職後,自創公司與老東家打對台;台灣 高等法院認為他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判決賠償一年薪水一百九十七萬元。 傑智環境科技指出,張智能是公司創辦人之一,二○○九年四月簽署「願任重要職務人員 保密同意書」;約定離職後二年內非經公司同意,不能開設或投資同類型的公司,或到競 爭對手公司任職,否則賠償三倍年薪。 傑智公司主張,張智能於同年九月十五日離職,一年後開設群禾公司,寄電子郵件告知傑 智的客戶,群禾的主要產品有揮發性有機廢氣處理系統、特殊節能系統等,皆與該公司相 同;張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因此求償五百九十三萬元。 張智能反駁,他的專長是工業防汙染系統設備,到傑智公司上班以前,任職的兩家公司也 是做防汙工程;離開傑智之後,當然也靠防汙工程技術謀生。傑智的契約限制他的工作和 生存權,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及工作權,契約無效。他指出,傑智的主要營業項目 與群禾公司不同,未違反競業條款。 一審判決傑智公司敗訴。但高院調閱張在人力銀行網站刊登的徵才廣告,張加入台灣能源 技術產業發展協會登記的公司名稱,及張為群禾公司申請的專利技術,認定兩家公司營業 內容相同,違反競業條款。 高院指出,雖然傑智公司向張求償有理,但契約僅一昧要求張離職後要保障該公司的利益 ,沒有顧及張離職後會因受競業禁止條款而失業所受的損害,明顯對張不公平,因此減少 求償金額為一年年薪。本案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99656.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48.71
文章代碼(AID): #1H86gkir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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