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派遣工被性騷 台電免罰挨批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2年前 (2013/03/08 10:0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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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派遣工被性騷 台電免罰挨批 被派到台電上班的女派遣工,長期遭某員工摸胸蹭腿;她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台電和派 遣公司同時挨罰。未料兩公司向勞委會訴願後,公司內發生性騷擾的台電卻獲駁回裁罰, 理由是台電非雇主。 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在婦女節前夕赴勞委會抗議,婦女新知秘書長林實芳說,派遣工看似「 一雇二主」雙保障,但實情是要派和派遣公司互推責任,結果「兩頭空」。 這名女派遣工二○○九年被吉興工程顧問公司(派遣公司)派到台電(要派公司)上班, 遭一名年約四十歲的台電男員工長期摸胸和親手,對方甚至還脫去鞋襪磨蹭她的腿。 她向台電申訴,認定性騷擾不成立;於是向勞工局申訴,市府認定台電和吉興有失雇主責 任,去年初對台電和吉興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卅萬和廿五萬元;兩公司向勞委 會訴願,勞委會駁回台電裁罰案。 婦團痛批勞委會「無知又無感」。婦女新知常務董事莊喬汝說,派遣和要派公司都是派遣 工的老闆,出問題後要派公司卻沒責任,實在荒謬。 婦女新知董事、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也說,去年非典型勞工(臨時工、派遣和打工)約 七十三萬多人,女性占七成五,政府應重視女性非典型勞動權益。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副處長謝倩蒨說,性平法規定,雇主是雇用受雇者的人,派遣公司才是 派遣工的雇主,台電只是要派公司,所以不負性騷擾防治和補救義務。 勞委會坦言,現行法令確有不足和模糊空間,已在推動立法,讓勞動三方的特殊關係受均 等保障。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74470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4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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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日本一樣廢除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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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37, , 2F
廢除政府就哭哭了 現在政府機關幾乎都是外包
03/08 21:37, 2F

03/09 10:36, , 3F
哭也得做
03/09 10:36, 3F

03/13 00:32, , 4F
婦女新知先搞懂法律再來說吧,的確法律有不足,但訴願就
03/13 00:3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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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依法,要走訴願就不要想超出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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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0:33, , 6F
反而是台北市罰台電才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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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EKO_Jo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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