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資會議辦法翻修 無薪假可協商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Murphy)時間12年前 (2013/03/08 13: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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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辦法翻修 無薪假可協商 2013-3-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7/today-life18.htm 勞委會完成「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案,為避免資方濫用無薪假,未來勞資會議增訂資 方應提供員工異動情況、流動率,以及事業單位業務狀況,做為勞方了解事業單位經營狀 況的參考;另外如調整工時或裁員等,勞方也都可以要求在勞資會議中討論。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於74年上路,明定事業單位每3個月召開1次勞資會議,但召開勞資會議 的事業單位目前只有3.8萬家,與50萬投保單位不成比例。為確保勞方參加勞資會議權益 ,修正案要求資方應給勞方代表公假召開勞資會議,修正案預計5月上路(記者楊久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1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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