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台首例 勞資爭議獨任仲裁1個月搞定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2年前 (2013/04/07 10: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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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例 勞資爭議獨任仲裁1個月搞定 新北市勞工局日前發出全國首件勞資爭議「獨任仲裁判斷書」,一名離職的外商經理因此 獲得雇主四萬元年資獎金,不但免費、免請律師,且不到一個月就有結果,比打官司至少 一年半載更有效率。 勞工局表示,這名外商經理二○一一年獲聘時,與雇主談定年薪制,一年除固定月薪外, 還有一個月的年資獎金,若任職未滿一年,則按任職時間比例發給。 勞工局說,這名經理任滿十一個月後離職,因雇主卻不願多給近一個月的年資獎金,向勞 工局申請「獨任仲裁」,由資深的勞工專家檢視雙方合約,判定雇主應依約給付四萬元給 申訴人。 該案獨任仲裁人朱瑞陽律師表示,勞資雙方既已訂約談定年資獎金,自有法律效力,資方 無法迴避。 他說,仲裁效力等同法院判決,不僅免費且可迅速解決爭議,對經濟困窘的勞工更有利。 此外,仲裁理由不公開,除可保護勞方個人資料與隱私權,並兼顧資方營業秘密,對勞資 雙方皆有利。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獨任仲裁」是解決勞資爭議的新捷徑。 仲裁管道分兩種,一是三到五人成立仲裁委員會,採合議制,仲裁時間約八十天;另一個 是「勞資爭議處理法」在二○一一年五月新增獨任仲裁判斷制度,針對調解不成但爭議點 不多的案件,委請勞資法令專家學者為獨任仲裁人,最長五十五天就可有效解決爭議。 謝政達表示,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同具效力,一旦獨任仲裁人或委員會做成仲裁判斷,勞 資雙方都應履行,如有一方不願履行,對方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813638.shtml#ixzz2PjsSVeUj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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