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超時工作申訴多》市府嚴查備置出勤紀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 ω ◎)時間12年前 (2013/04/25 04:2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1HTsHDUP ] 作者: alterna (勇敢做唯一的自己) 看板: Tainan 標題: [新聞] 《超時工作申訴多》市府嚴查備置出勤紀 時間: Wed Apr 24 12:49:14 201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4/today-south21.htm 《超時工作申訴多》市府嚴查備置出勤紀錄 對工時、休假等認定造成爭議 違者最高可處30萬罰鍰 〔記者王涵平/新營報導〕南市勞工局接獲勞工申訴超時工作案件增多,以餐飲服務業居 多,勞工局將加強稽查資方備置出勤紀錄,違反者將處二萬以上、卅萬以下罰鍰。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郭國展表示,近來接獲勞工申訴超時工作的案件有增加趨勢,檢查資 方勞工出勤紀錄時,也發現不少業者未備置出勤紀錄,統計今年一至三月就有十六件,佔 違反勞基法行政罰鍰案件百分之十二。 他說,申訴業別以餐飲服務業居多,有勞工反映因工作關係,較正常下班時間晚幾個小時 才能下班,也有國營事業勞工申訴工作較多,早上七點十分、廿分就上班,公司卻規定七 點四十分才能打卡,根本不合理。 勞工局接獲相關申訴案件前往檢查,發現有些業者根本沒有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以 致造成勞雇雙方對於工時、工資、休息及休假等認定產生爭議。 郭國展說,未依規定備置勞工出勤紀錄表,相較去年整年受裁處案的一百十一件,加上申 訴電話增多,所以今年的案件比例有偏高的現象。 他強調,依勞基法規定,為使勞工正常工作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記錄明確化,以備作為勞 資爭議佐證依據,雇主應備置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應記載至分鐘為止,且應保存一年 。呼籲雇主注意,未來除了申訴案件之外,更將會同南區勞檢所不定期檢查雇主是否備置 ,如一再違規將採加重處分,最高罰鍰至卅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31.121

04/24 14:32, , 1F
簽到打卡根本沒用!還不都簽假的打心酸的!
04/24 14:32, 1F

04/24 22:43, , 2F
還不就是 "重"罰三萬 "重"是重新來過的"重"
04/24 22:43, 2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5.13.37), 時間: 04/25/2013 04:29:19
文章代碼(AID): #1HU42XH1 (Employee)
文章代碼(AID): #1HU42XH1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