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因工受傷雇主想撇清責任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Icemei)時間7年前 (2017/11/25 17:21), 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文長.. 事發在11/14 工作場所是金屬加工製造廠 本人在操作機台時被機台直接壓砸傷 手指前端開放性骨折 雇主於11/21有電聯商討請假事宜 表示只願意給"四天工傷假" 其他請假天數照病假處理 若是病假請完就請事假甚至留職停薪 因事發當下去急診清創縫合 後續回診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 醫生只開"不宜提重物一個月" 重點我連手指都不能彎 更不用說騎車 生活也都是家人在幫忙 傷口雖拆線但是手也無法施什麼力 因為會拉扯傷口 後續還要追蹤神經及骨折部分 目前受傷處幾乎沒有知覺 有詢問勞工局的人員 得到兩種說法 1. 不給工傷假到痊癒上班 可以直接申訴 2. 醫生證明開不清楚 無法定義工傷應給天數 要去職災門診請醫生鑑定才能跑後續 不同人接電話就兩個版本.. 想詢問如果我已經抱著要離職 想要爭取勞工應有的權益 該如何跟雇主協商? 目前只知道勞保可以申請就診補助 還有薪資70%的請領 加上工作場所真的非常不安全 各種機台會壓下來的操作 都是徒手放料 噪音部分之前也是被勞檢到才改善發耳塞 雇主在電話中一直明示暗示不要去申訴.. 真的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處理才好QA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46.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511601703.A.9F4.html

11/28 10:28, 7年前 , 1F
原則上選1,建議補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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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14, 7年前 , 2F
太過分就申請勞動檢查吧!畢竟機台沒加護罩或安全裝置是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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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16, 7年前 , 3F
主的責任問題,雖然不一定能受到那家公司良好補償,但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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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16, 7年前 , 4F
後,公司對於機台及人員安全就會警醒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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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18, 7年前 , 5F
然後看看你的受傷程度,你受傷那天沒有住院也不需要,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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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定是輕傷,畢竟你隔天就可以再去上班,只是工作位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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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19, 7年前 , 7F
要調整一下?但是卡到醫生證明,他開的那句話確實對你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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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2, 7年前 , 8F
利,因為"暫時性不宜提重物"跟"骨折需固定不可動作"兩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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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2, 7年前 , 9F
使用手的程度就不同,不知你去的那家醫院是否跟你的雇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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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3, 7年前 , 10F
有簽約關係?你可以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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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4, 7年前 , 11F
"暫時性不可提重物"代表你除了提重物以外,其他生活上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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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5, 7年前 , 12F
屬重物的都可以自理,像是洗頭髮、洗筷子、用那隻受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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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5, 7年前 , 13F
進行電腦使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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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27, 7年前 , 14F
請問你工作受傷的公司有幾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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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30, 7年前 , 15F
可以的話,在你傷還沒完全好之前,改快回去請醫生開原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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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00:31, 7年前 , 16F
病名,而不是拿他在後續回診給你開的回診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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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6JOddq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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