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再議被駁回(更新內容)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開心就好)時間5年前 (2019/06/18 23:51),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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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T2GX1DW ] 作者: eduishappy (開心就好) 看板: Tech_Job 標題: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再議被駁回(更新內容) 時間: Tue Jun 18 23:50:23 2019 我是taipoo,又遭到有人故意檢舉違規被刪文 好在,我有更新內容寄給總統府、新北市政府 總統信箱 -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再議被駁回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_43.html 其內容如下 ************************************************ 希望政府可以多多關心勞工,並提升勞工權益 不要讓勞工為了爭取生存 讓資方為所欲為的一直霸道橫行 這在民主法治的台灣,是不允許的行為的! 以下內容皆已分享在 批踢踢、Dcard、Mobile01 巴哈姆特、爆料公社 ************************************************ 盟訊實業是一間賣BBcall為主的科技公司 主要銷售市場在美國 以台灣科技先進的角度來說 盟訊實業的科技技術是非常落後的 而這件瞎告我的事情主要發生在去年2018年 今日又收到「盟訊實業聲請再議被駁回」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_22.html 前述故事可參考上次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我獲得不起訴處分」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91.html 上面的內容都是公司告員工的敘述 而我也有為自己爭取自己的勞工權利 只是我向盟訊實業提告的內容屬於民事訴訟 而盟訊實業告我則是屬於刑事訴訟 「妨礙自由 -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當然,我並非無故 勞資爭議,又何來有罪呢? 而今日這篇文章主要分享的心得 是闡述如果你遭受公司不平等對待你時 就是遇到俗稱的「勞資爭議」時 第一步驟要及時寄出「存證信函」 第二步驟要向「勞工局」聲請「勞資調解」 第三步驟要請律師向「法院」提告「公司」 如同我這件勞資訴訟案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第一審會有六個月時間的等待 但都是為自己爭取自己勞工權益的方法 希望各位鄉民朋友都不要漠視 自己是生在有法治的台灣 而不是凡事都是人治的國家 既然是屬於自己的權利,更要勇敢爭取! 順道提供勞工權益的解釋影片 「遇到勞資糾紛怎麼辦?」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blog-post_16.html 期待能得到眾位鄉民朋友的支持,便感激不盡了! ※ 引述《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之銘言: : 昨日收到新北地檢署的判決書 : 主要是盟訊實業瞎告我侵入住宅案 : 我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 : 不過,這份判決書內的內容很值得參考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91.html : 首先是第二頁的下方 : 「伊雖有收受上開解雇通知書,但伊有詢問勞工局, : 勞工局的人說若公司規定與勞基法不同,可以不予承認」 : 然後,第三頁的下方,與第四頁的上方 : 「再者,勞動基準法第12條之規定,具強制性質, : 其目的兼有保障勞工、限制雇主解僱之權限, : 是雇主不得因勞動契約之約定而擴張其解僱權限, : 亦不得藉由工作規則擴張其權限」 : 最後,第四頁的下方 : 『所謂「情節重大」,屬不確定之法律概念, : 不得僅就雇主所訂工作規則之名目條列是否 : 為重大事項作為決定之標準, : 需勞工違反工作原則之具體事項, : 客觀上已難期待雇主採用解僱與勞工之違規行為 : 在程度上需屬相當, : 方屬上開勞工基準法規定之「情節重大」』 : 所以說,各位鄉民朋友們 : 可以去翻翻自己公司的工作規章 : 是否有確實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基法) : 如果有,就不要漠視自己的權利 : 勇敢地向當地政府(如新北市) : 去檢舉自己的公司違法 : 這才真正為勞工權利提升的最適當方式! : ※ 引述《eduishappy (開心就好)》之銘言: : : (十天後,taipoo權限才會復活,先用分身帳號發文囉!) : : 讀這篇文章之前,可能要先閱讀下面這篇文章 : : NCRP - 盟訊實業送給我的第二張刑事傳票 :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4/ncrp_15.html : : 說真的,我真的覺得公務員的辦事效率好慢喔! : : 今天地檢署開庭是開去年107年12/7盟訊實業的第二次瞎告! : : 上次108年1/14是開107年12/6盟訊實業的第一次瞎告! : : 我看著整個庭的問訊,真是笑呆我了! : : 洪祥益(Ian)與他的證人(警衛)跟檢察官的問話超級有趣的! : : 雙方真是雞同鴨講呀! : : 真是令我難已用文字來形容! : : 真的是太好笑了! : : 最後,檢察官有跟我索取我告盟訊實業的起訴書! : : 就是「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起訴狀! : : 這是除了我委任的律師事務所以及我本人之外! : : 第一次將起訴狀給別人看喔! : : (不過我是用郵寄掛號寄出,檢察官也要下周才會收到!) : : 希望刑事、民事法官是會互相幫忙的! : : 起訴盟訊實業是開民事庭,而盟訊實業瞎告我是刑事庭! : : 生平第一次告人與當被告都在這個盟訊實業完成! : : 實在可以算是我人生又締造的一項可愛紀錄囉! : : 附帶一提,我告盟訊實業的是下面這篇文章 : : NCRP - 起訴「盟訊實業」的「批踢踢科技板」存稿 :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ncrp_23.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70.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60873025.A.360.htmleduishappy:轉錄至看板 Salary 06/18 23:50 eduishappy:轉錄至看板 Engineer 06/18 23:5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duishappy (114.45.70.253 臺灣), 06/18/2019 23:51:30

06/20 07:30, 5年前 , 1F

06/20 07:32, 5年前 , 2F
詳細可參考見爆料公社的討論串,還蠻好笑的XDDDD
06/20 07:32, 2F

06/20 07:33, 5年前 , 3F
06/20 07:33, 3F

10/31 08:52, , 4F
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可參考 https://reurl.cc/KjqoMn
10/31 08:52, 4F

11/01 06:55, , 5F
Mobile01的討論串,https://reurl.cc/9Xyzn8
11/01 06:55, 5F
文章代碼(AID): #1T2GY307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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