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職前訓練一詞是否有明確規範?已刪文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Chris)時間2年前 (2022/05/06 01:2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近日參與某公司行政助理職缺面試時, 遇面試官告知, 「職前訓練」只要資方和勞工有事前約定 並雙方同意,就可以不投保勞健保, 並可不給薪。 面試時說: 職前訓練,主要是讓應試者瞭解 工作時會用到的文書檔案放在什麼路徑。 光是寫筆記不夠! 還希望應試者能實際操作電腦, 尋找正確路徑(檔案)。 於是職前訓練需要至少五~七天, 一天九小時(含午餐時間)。 實際上的職前訓練... 當然有教應試者如何尋找檔案, 但, 也沒這麼多檔案路徑需要筆記和實際操作 所以, 開立該公司三聯式手寫發票、 核對該公司尚未入帳之款項, 並致電買受人詢問款項何時能支付、 KEYIN該公司當月進項發票明細...等, 也成為職前訓練的內容。 「職前訓練」是資方的保護傘? 可以無視勞基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2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651771348.A.59B.html
文章代碼(AID): #1YT0VKMR (Employee)
文章代碼(AID): #1YT0VKMR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