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例假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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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BBsKlimMilk (第六頻道)時間5年前 (2019/04/16 02: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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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各位好. 小弟的公司因為工作性質需求,可能需要再例假日加班(不滿8小時). 公司加班的算法是以半小時為單位,但我在查詢勞基法後向公司反應,根據勞基法第40. 條,例假日加班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並給予一天補休. 但公司目前偏向該法條是在突發狀況下,例如颱風、地震等等天災下才有效. 想請問版上的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orkforce (勞動力量)時間5年前 (2019/04/18 10: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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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基法第40條規定:.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確實讓員工在例假日出勤,但卻沒有
(還有1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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