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例假日加班
※ 引述《BBsKlimMilk (第六頻道)》之銘言:
: Hi 各位好
: 小弟的公司因為工作性質需求,可能需要再例假日加班(不滿8小時)
: 公司加班的算法是以半小時為單位,但我在查詢勞基法後向公司反應,根據勞基法第40
: 條,例假日加班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並給予一天補休
: 但公司目前偏向該法條是在突發狀況下,例如颱風、地震等等天災下才有效
: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公司這樣的加班辦法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 謝謝
:
依照勞基法第40條規定: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確實讓員工在例假日出勤,但卻沒有符合天災、事件或突發事件的要件,
也沒有在事後向勞政機關報備的話,這樣可能就是屬於違法的加班,
公司就會有違反勞基法第36條規定的疑慮(未在每七天內給予員工一天例假與一天休息日)。
至於工資的部分,即使做不滿8小時仍然應給予一日的工資,
但因是違法加班了,如果要請求這部分的權利,可能也只能請勞工局協助介入協調了。
--
Workforce勞動力量|
讓社會多點微笑,讓勞資關係不再緊張。
https://twworkforce.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19.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555556059.A.2E9.html
推
04/18 13:41,
5年前
, 1F
04/18 13:41, 1F
→
04/18 16:31,
5年前
, 2F
04/18 16:31, 2F
→
05/08 14:30,
5年前
, 3F
05/08 14:30,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mploye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