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採認學歷
最近西班牙有些大學有個新學制,
就是把碩班和博班的課程合併在一起。
若是單唸碩班或是單唸博班,就修一次課所有學分就可以了。
若是兩個一起念,就也只要修一次課。
至於碩班的論文就是直接成為申請這一個博士班的小論文。
但是朋友遇到狀況是在念碩班的期間在西班牙待了12個月,
9月碩士畢業了,又繼續註冊博士班。
但這中間不知道為什麼,
系上是從隔年的9月才開始起算博士班註冊。
台灣教育部的過外學歷採認審查條款說:
第九條 前條第二款 所定修業期限,
持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
滿32個月;持碩士學位者至少須滿8個月;
持博士學位者至少須滿16個月;
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至少須滿24個月..
因為他們大學的碩博士班課程是混合在一起的,
那麼我朋友在西班牙那12個月可計算到修業期限中嘛?
疑問是,
回到西班牙 他應該補12個月呢 ?
(計算規定的碩博24個月扣去12個月) ?
還是那12個月只能計算在碩士認證,所以要再補16個月?
(從博士班准許註冊後才能起算博士期限)?
有人有唸到過這種學制下而且已經畢業的嗎,
有的話很希望有人可以幫一下。
因為打電話到文教部外國學生專線,她們不清楚,
然後打到高教司但電話卻沒有回應。
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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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ckyhsli 來自: 218.35.223.245 (02/2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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