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關領月退的時間??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marzell)時間19年前 (2005/08/18 15: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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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nies (yy)》之銘言: : ※ 引述《vsv (vsv)》之銘言: : : 次月開始---按季發 : : 3月退----4月開始---五月發---發3.4.5.6月共4個月 : : 你再看條文應該就沒錯 : 勞退條例細則40條第二項說 : 第一次申請月退休金.....,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至當季止。 : 所以如果他三月退,應該是四月就發4.5.6月的錢 : 因為第一項第二款說四月至六月之月退休金,於五月三十一日'前'發給 : 所以四月就先給也不違法條規定 : 有錯請各位指正,謝謝!!! 假設他三月退休,並在3月請領月退休金,而且請領手續完備 並審查應予發給月退金者 勞保局會自 收到申請書次月起 發給 ~~~~~~~~ 由於 月勞退金 是按 季 發給,意思是說不是每個 月 發給 發給勞退金是以 一季 來做單位, 因此,如果沒問題的話,三月請領,次月(四月)起生效發給 若為第一次請領(勞退條例細則40th)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至當季止 (前提是你的請領書要完備並審查通過) 所以自四月起發給至當季止(六月),共有三個月, 也就是當年的整個第二季,勞工都可以拿到 發給的時間限制如前一位作者所述,為5/31日前 至於大家迷惑的3月份問題,其實只要確定勞退請領申請書是何時請領 何時審查通過(可能該位勞工雖然3月退休,但實際請領可能4月或是5月等等) 這個時間點才是重點 三月份的提繳單,勞保局會於4/25前 寄送(不是送達時間) 雇主於5/31日前繳納(5/15日前沒收到4/25寄發的勞退繳費單,應通知補發) 以本例子而言,勞工於3月提出月退金請領申請書(檢附完備文件並審查通過) 如果雇主於5/31未繳入勞退金專戶,嚴格來說應該是5/31勞保局 發給這位勞工月退金時,雇主未繳納3月份的勞工月退金 其會自當季發給的勞工月退金中沖還(因為該部分雇主沒給勞保局) 如果在勞保局已經發給時,雇主早已經繳納3月份的應提繳勞退金金額, 當然就沒有沖還給勞保局的問題。 如果勞保局發給(5/31前)時,雇主未繳納3月份的應提繳金額(5/31前), 勞保局沖還那部分的金額給勞工月退金後,雇主才繳納 我覺得這部分的機率相當的小,法條也未規範,畢竟這只是草案 不過依照常情來說,勞保局應該會在下一季發給時,將此部分 加還 給勞工。 至於晚請領的人,其實可以不用憂慮沒請領的那段時間會被A走, 只要雇主都按時繳納,你的勞退專戶內的前就是那個水準。 等到你請領時,勞保局會照表計算應該給你的、定期發給的勞退金額。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80.140

218.175.245.182 08/18, , 1F
強者…!不過…考選擇題的話…沒法考到這種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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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13qZqq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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