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律師(部分科目)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JasonBourne)時間18年前 (2007/11/08 10:29), 編輯推噓7(700)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僥倖列榜,但跟板上諸位強者相比,在認真程度相距甚遠,而且名次 也不高,所以只能就自認尚足獻醜的科目,分享心得。 除了國文之外,所有科目裡,小弟只有刑法、刑訴、行政法+強執三科超 過錄取標準,其他科目都不理想,2、3開頭比比皆是。而強執那題幾乎留 白,應該都是行政法的分數,因此以下只就刑法、刑訴、行政法三科呈報 心得。 刑法: 書籍:總則:黃榮堅老師、林山田老師 分則:高點方律師 綜合:保成「爭點三合一」系列 心得:1.刑法(尤其是總則)首重觀念清澈,所以「讀得廣」不如「讀得通」。 小弟認為,能把黃榮堅老師兩本基礎刑法學真的讀懂(是瞭解內容,不 一定要採黃老師見解),其他老師的見解大概可以直接用期刊文章補充 即可。 2.林山田老師的黑白書我用的是六版,很早的版本。但這本好用的不是內 容,而是前面目錄的詳目。小弟覺得林老師的詳目體系編得很好,很適 合用來架構自己的觀念,像小弟讀過第一次之後,就不再看內容,只把 詳目的部分影印下來,自己順著章節目次走,然後每個標題就去想這裡 主要講些什麼,存在哪些爭點,如果「卡住」,再回去翻內容或對照黃 榮堅老師的書。 3.分則部分,小弟沒有背法條,答題時也沒有引法條或條號,大概只到「 某甲可能成立殺人罪既遂」這種程度而已。選方律師的原因是聽說這本 賣得不錯,在分則各條文的爭點也算完整,所以小弟覺得重點是「記爭 點」而不是「記要件」。換句話說,不太需要強記每個罪到底有哪些要 件,可以嘗試把重點放在(以章節為主)的各種犯罪類型獨有爭點。因 為考試的時候,把爭點寫清楚,可能比背誦法條重要的多。 4.實務見解,小弟沒有背,當然也沒有寫字號。但要知道「有這種見解存 在」,也就是說,只要能把見解本身寫清楚,就算不知道這個見解來自 於哪一年的台上字幾號或哪個刑庭決議,可能並不會影響太多給分。 5.保成「三合一」系列,選的原因是考前一個月才剛出,想說爭點整理的 文獻應該比較新。讀完之後覺得寫得不錯,是屬於那種可以看過一遍把 爭點整理起來就可以不用再看第二遍的書。 刑訴: 書籍:王兆鵬老師、林鈺雄老師 期刊:陳運財老師、何賴傑老師、黃朝義老師 心得:1.近年來脫離陳樸生時代後,刑訴是一門特別重視爭點的科目。所以小弟 覺得選一本書把體系架好之後,重點就是要大量補充個別爭點。在體系 部分,推薦林鈺雄老師的紅白書,原因是老師的體系非常完整漂亮,而 且內容編排接近補習班講義,讀懂的成本不高。因此推薦大家把這本書 當作打底。 2.提到近年修法,不可能忽略王兆鵬老師。王老師雖然「據說」很少直接 出題,但掌握許多修法脈動的美國見解,不讀王老師的書大概很難有清 晰的觀念。由於王老師著作等身,小弟自己是因為其他原因,所以每本 都有念,但如果只以考試來說,至少把老師「刑事訴訟法講義」以及「 一年內發表過的文章」這兩部分看過,然後自己準備一本筆記,把老師 處理每個問題的美國學說介紹與立場整理起來,再回去搭配林鈺雄老師 的教科書,比較看看美德哪裡不同,小弟覺得對處理觀念很重要。 3.由於出題老師不止林王二位,所以其他老師的期刊文章也是必讀。不用 看得很熟,但至少要記得「爭點為何」及「出題老師立場為何」這兩點 。像今年就有直接命中的期刊題,所以投資報酬率其實很高,至於要看 多久之前的文章,小弟自己是只看了考前一年份。但要注意,請上國家 圖書館網站的期刊查詢,因為老師的文章不必然只出現在月旦本土。 行政法: 書籍:黃默夫行政法25講(今年九月有出新版) 心得:1.行政法不是小弟的興趣,所以也沒有念太多書,推薦黃默夫這本是因為 小弟準備考試只念了這一本,其他教科書或補習班用書都沒有買。特色 是內容完整而且綱舉目張,很適合行政法這種龐然大物,一步一步的拆 解,把一個章節看懂再到下一個章節,會比較踏實。 2.答題技巧上,小弟覺得重點是「要活用行政法原理原則」,因為行政法 條文實在太多,所以小弟也沒有真的背,大概就把行政程序法的內容看 熟,知道各個行政行為「大概」講了哪些內容而已。因此小弟在答題的 時候,由於條文背誦不足,所以很多地方都是自己從原理原則來推導, 而跳過實定法的規定。當然這種方式風險比較高,但準備成本比較低。 3.有人說行政法要好,憲法不能差,可是小弟的憲法只有行政法的一半分 數,所以憲法部分就不獻醜了。 綜合心得: 小弟覺得,考試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因為決定考試表現的終究還是腦袋裡懂多 少,而壓力與緊張並不會直接提高這個部分的程度。小弟因為這一年還有其他工 作跟學業,沒有專門為考試擬定讀書計畫表,也沒有補習,所以不敢隨便跟大家 報告這些部分。但基本上,小弟覺得,把「書」選好之後,就不要三心二意,今 天聽到某某某說哪本寫的好,明天又翻到誰誰誰的哪本比較完整,這樣可能無法 專心且透徹的把法律弄懂,只能流於文獻的堆砌。 法律,理解的重要性遠大於背誦。這是小弟的感想,希望能對還在準備的朋友, 有些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44.125 ※ 編輯: JasonBourne 來自: 123.193.144.125 (11/08 10:30)

11/08 10:44, , 1F
David Webb
11/08 10:44, 1F

11/08 12:18, , 2F
謝謝分享.
11/08 12:18, 2F

11/08 12:43, , 3F
恭喜~
11/08 12:43, 3F

11/08 13:42, , 4F
明明你就是刑法組高材生!
11/08 13:42, 4F

11/08 14:39, , 5F
推!感謝分享!感覺本版的心得越來越充實了!
11/08 14:39, 5F

11/08 18:34, , 6F
推!!
11/08 18:34, 6F

11/08 18:46, , 7F
恭喜!恭喜!
11/08 18:46, 7F
文章代碼(AID): #17CdIQwg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7CdIQwg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