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釋字319vs.中醫葉蔻行政官司勝訴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pttman)時間13年前 (2013/03/08 18:29),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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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版上之前的新聞文章 因為剛好念到釋字第319號,對於內容比照最近剛發生的葉蔻事件, 覺得兩者是類似案件,但為何葉蔻可以重新評分? 看新的釋字好像也找不到關於這件事情而出現新的釋字, 想請大家幫忙解惑。 釋字319內容: 考試機關依法舉行之考試,其閱卷委員係於考試卷彌封時評定成績,在彌封開拆後, 除依形式觀察,即可發見該項成績有顯然錯誤者外,不應循應考人之要求任意再行評閱, 以維持考試之客觀公平。......(以下省略) 若葉蔻這個案件打行政官司成功重新閱卷的話, 那參加國家考試的各個考生是否也都可遵循葉蔻的方法要求重新閱卷呢? 葉蔻這個案件有沒有違反釋字第319號呢? 謝謝各位 ※ 引述《misson (綠色九層)》之銘言: : 考中醫差0.82分 葉蔻行政官司勝訴 : 法院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 : 〔記者項程鎮、李欣芳、陳慧玲/台北報導〕低音歌后葉蔻九十五年間參加中醫師特考, : 差○.八二分落榜,五度向考試院提起訴願,皆未能讓她補上榜,葉蔻改打行政官司,台 : 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葉蔻勝訴,認定考選部評分標準不一致,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但考 : 選部還可上訴。 : 葉蔻:折磨七年 想求國賠 : 終於獲得勝訴,葉蔻昨天說:「我氣死了、恨死了。如果問過律師這可以聲請國賠,我一 : 定要聲請國賠,因為這七年來我光是精神折磨,還有官司費用,以及含冤轉去中國讀書、 : 拿證照的花費,加起來絕對超過上千萬。」 : 她表示,若不是她申請扣押考卷七年,法官調資料來看發現亂改、亂給分,證據確鑿,她 : 還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伸張正義。考試院官員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處理。 : 五十二歲的葉蔻原名陳懿琳,十二年前因一場大病,放棄歌唱事業並開始鑽研中醫,九十 : 五年參加中醫師特考,包括她在內三位應考人差零點幾分就達六十分及格,葉蔻不滿「中 : 醫方劑學」中題目「試述東垣清燥湯之組成?」閱卷結果,向考試院提起訴願,訴願會調 : 出評分參考答案,發現與應考人答案完全相同,但閱卷老師未給滿分十分,只給五分。 : 葉蔻認為成績評定有誤,希望考選部撤銷原處分但遭拒,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葉蔻主張 : 。 : 至於葉蔻希望考選部讓她補錄取中醫師,行政法院認為需等閱卷委員重新評分再說。 : 葉蔻今年五月考上中國中醫執照,目前在中國教授中醫課程,計畫攻讀北京中醫藥大學博 : 士學位。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3/today-life15.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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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不知道是國考板還是八卦板有人講到這個考科的特性 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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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申論題 但是答案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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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21, , 3F
國考的計算題也是有標準答案的,或許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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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2, , 4F
簡答vs申論的審查密度不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訴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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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7, , 5F
判斷餘地本來就只能降低審查密度 而不能完全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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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葉蔻案 已經在事前就有一般公認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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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8, , 7F
現在其他考試的問題 在於事前事後完全都不公開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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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當然沒有據理力爭的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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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01:06, , 9F
1.行政程序中可否重評? 典試法24條早就修過,請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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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樓上S兄所述 判斷餘地的司法審查密度降低,而非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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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ERrzUg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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