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行政法、行政學各一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不正常人類研究所所長)時間13年前 (2013/03/26 20:22), 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101身心障 有關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對其發生效力 B.行政處分推定為有效 C.違法之行政處分未經撤銷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D.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答案是B,但是在行政處分的效力,公定力部分。行政處分自做出後,即受適法推定,推為 有效。即便行政處分有瑕疵,但未撤銷前,不影響其效力。請問,為何B選項是錯的? 2.行政學 宋文說:行政組織中高層政務官和事務官接觸的對象不一樣,高層政務官接觸無特定團 體的民眾,反映其利益,事務官則和特定利益團體接觸,反映其利益。因此,鐵三角裡面 的政府機關指的是事務官。但是在張楚的公共政策卻說是鐵三角裡面的政府機關是指政務 官。請問為何會有這樣的差異?是因為宋文在講政務官和事務官的衝突?所以做如此解,而 張楚在講原版的鐵三角嗎? --

04/23 00:47,
五樓就吃掉了
04/23 00:47

04/23 00:47,
我在香港迪士尼有遇到吳淑貞 和她坐同艘船~搞到最後 我
04/23 00:47

04/23 00:48,
就射出來了
04/23 00:48

04/23 00:50,
...怎麼是吳淑貞
04/23 00:50

04/23 00:51,
怪怪的= =
04/23 00: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80.248

03/26 20:23, , 1F
1.法無明文
03/26 20:23, 1F

03/26 20:42, , 2F
"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 (行程法 110I)
03/26 20:42, 2F
感謝兩位,但是想問為何推定有效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行程法110I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 .....起,發生效力。據此推論,行政處分受適法推定。即便本身有瑕疵,但在未撤銷前 亦不得否認其效力。換言之,推定有效我看不出錯在哪裡。法無明文是不假,但是從110I 可以推出有效阿?另外林清的行政法課本P4-91,公定力也說均應受適法之推定......任何 人不得否定其效力 ※ 編輯: lifebobi 來自: 114.36.80.248 (03/26 21:01)

03/26 21:29, , 3F
110第1項全部的意思 跟B全句的意思 怎麼看都不一樣...
03/26 21:29, 3F

03/26 21:31, , 4F
B敘述簡略 既然你都列出法條 那B顯然沒有法條該有的
03/26 21:31, 4F

03/26 21:33, , 5F
我好白癡答非所問 XD 我覺得B沒有加條件.."違法而未撤銷前"
03/26 21:33, 5F

03/26 21:46, , 6F
咕一下"公定力 存續力",就知道了。 生效=/=推定合法
03/26 21:46, 6F

03/26 21:51, , 7F
處分並不推定適法, 要對外生效必須"送達"。所以B是不知所云
03/26 21:51, 7F
對不起KAI大,我還是轉不太過來。因為92條說:行政處分是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 行政行為。又當如何解釋?直接發生法律效果該做何解? 另外,我是從林清的公定力:行政機關本於職權所作行政處分,在原則上均應受適法之推 定,於未經依法變更或經有權機關加以撤銷或宣告無效外,任何人均不得否定其效力,或 謂有強制他人承認其效力之力。(以上是林清課本原文)從這裡理解,所以我一直轉不出來 ,為什麼推定有效是錯的。因為從林青的課本來看,應該要承認推定有效,還是適應該承 認推定適法,而不是推定有效? 順道一談,我對110I的解釋是: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才有拘束相對人的效力。而行政 處分自做出後,便有效力,因為根據行程法92條行政處分式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另外 ,行政處分除非具有無效之瑕疵,是自始不生效力外,那麼反面解釋,就是行政處分只要 不是有無效之瑕疵,那麼是自始有效。何以不能推定有效? 另外,我估了一下公定力: 複製 http://0rz.tw/ok4Gj,他好像也支持公定力無須考慮行 政處分是否具備合法性。 簡言之,我的癥結點在於公定力的角度考量,行政處分為何不能推定為有效?還是是 應該推定為適法?而非有效? ※ 編輯: lifebobi 來自: 114.36.80.248 (03/26 22:25)

03/26 22:47, , 8F
推定可以反證,行政處分非自始無效,皆為有效,不須推定啊
03/26 22:47, 8F
正是因為選項是推定,所以我才繞不出來。如果是視為,很明顯不可能,但是推定有效, 和公定力很像,所以我才一直繞不出來。 ※ 編輯: lifebobi 來自: 114.36.80.248 (03/26 22:50)

03/26 22:56, , 9F
自始有效則不需任何事實推定,除非可以證明無效,皆有效
03/26 22:56, 9F
謝謝,他馬的我懂了,被拐了。推定是將事實設定一種法律效果,事實可能為有,可能為 無,並允許提出反證。行政處分自始有效,除非是無效,不然本來就有效,根本不須推定! !!!!!感謝,總算被推出迷陣了。 ※ 編輯: lifebobi 來自: 114.36.80.248 (03/26 23:09)

03/27 01:44, , 10F
1.公定力 過去學說認為處分受推定為"適法+有效",但現今學
03/27 01:44, 10F

03/27 01:45, , 11F
說已經不採,請參吳庚總論八章注104
03/27 01:45, 11F

03/27 01:47, , 12F
2.行程110 是處分從何時發生"對外"效力的問題
03/27 01:47, 12F

03/27 02:10, , 13F
陳敏七版P393也可參考
03/27 02:10, 13F

03/27 14:37, , 14F
這選項設計有問題!
03/27 14:37, 14F

03/27 14:37, , 15F
簡單說本選項意思上面沒錯!
03/27 14:37, 15F

03/27 14:37, , 16F
但法無明文如此規定!
03/27 14:37, 16F
文章代碼(AID): #1HKPC9K5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HKPC9K5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