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票據法追索權跟付款請求權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哇哈哈)時間13年前 (2013/04/12 12:0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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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精讀法律的大大 票據法裡面的付款請求權是向主債務人行使的話 像是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發票人及支票的發票人 那假設有一個人開一張本票,最後執票人向發票人請求付款遭拒後 他開始向前手追索,發票人是不是也是追索權可以行使的對象呢? 也就是如果發票人依開始拒絕付款,最後人家追索又追到它那了 他是不是要負擔票面金額、利息、還有追索產生的費用呢? 還是追索並不能追到發票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24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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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16, 1F

04/12 12:43, , 2F
可以追索到發票人沒問題阿,畢竟他是最後應負責之人。
04/12 12:43, 2F
文章代碼(AID): #1HPuZ_03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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